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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云县存量房(二手房)交易税收缴纳

  • 时间:2022-11-08 11:12:09
  •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灌云县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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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信息

存量房(二手房)交易税收缴纳

二、部门信息

税务局

三、窗口办理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是

办理地点:二37-58号窗口

办理时间:夏季:早上8:30-12:00,下午14:00-17:00

          冬季:早上8:30-12:00,下午13:30-17:00

咨询方式:窗口/电话

四、受理标准

服务对象:自然人

五、办理材料

1、买卖双方购房协议或合同( 验原件 )。

2、买卖双方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1份(验原件)。

3、房产证(附图)复印件1份(验原件)。

4、土地证(附图)复印件1份(验原件)。

5、契税发票、销售不动产发票原件1份(验原件),没有契税发票、销售不动产发票原件的需到房管处档案查询。

6、评估报告(小区内住宅不需要提供,小区以外住宅需要提供)。

7、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8、缴费凭证1份,交现金的到灌云农村商业银行,刷卡的到6、8号窗口。

六、办理流程

资料受理-审核(中心二楼税务局窗口)→办理税收缴纳开具税票和销售不动产发票。

七、办理时限

即办

八、收费情况

免费

九、审批结果

存量房(二手房)交易税收缴纳

十、法律依据

暂无

十一、咨询投诉

咨询及投诉地点在中心一楼大厅东区  电话:80632667

十二、政务服务网链接

http://www.jszwfw.gov.cn/

十三、是否支持在线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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