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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本地新房提取公积金

  • 时间:2022-11-08 11:12:21
  • 来源:连云港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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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信息

(一)购买本地新房提取公积金

二、部门信息

江苏省连云港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三、窗口办理

市住房公积金分中心服务窗口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否

办理地点:否

办理时间:否

咨询方式:否

四、受理标准

服务对象:自然人      受理条件:在连云港缴纳公积金职工,可申请提取

五、办理材料

(1)本人身份证,同时提取配偶住房公积金的,还需提供结婚证或户口簿、配偶身份证(2)提取人本人借记卡(3)房产管理部门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4)购房发票。提取时限为《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之日起1年内。

六、办理流程

线下业务:职工提供要件材料-中心审核-审批确认(提现业务直接将提取金额打入职工提供的本人有效银行借记卡。)线上业务:未认证职工,通过扫脸登录个人网厅,进行身份认证;已认证职工登录个人网厅,选择办理的业务事项,提现业务需要提供职工本人银行借记卡号,确定提取的金额,输入获取的手机验证码,确认提取,完成支付。

七、 办理时限

手续齐全情况下,当场办理。需核查事项,自受理提取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告知结果。
八、收费情况

不收费

九、审批结果

符合条件,提取成功

十、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1999年4月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62号发布 根据2002年3月24日《国务院关于修改<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决定》和2019年3月24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订)

十一、 咨询投诉

咨询方式:12329 、微信关注“连云港住房公积金”公众号       监督投诉方式:12329

十二、政务服务网链接

该事项在政务服务网上的链接地址:www.jszwfw.gov.cn

十三、是否支持在线办理

支持(http://zfgjj.lyg.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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