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本地新房提取公积金
一、基本信息
(一)购买本地新房提取公积金
二、部门信息
江苏省连云港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三、窗口办理
市住房公积金分中心服务窗口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否
办理地点:否
办理时间:否
咨询方式:否
四、受理标准
服务对象:自然人 受理条件:在连云港缴纳公积金职工,可申请提取
五、办理材料
(1)本人身份证,同时提取配偶住房公积金的,还需提供结婚证或户口簿、配偶身份证(2)提取人本人借记卡(3)房产管理部门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4)购房发票。提取时限为《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之日起1年内。
六、办理流程
线下业务:职工提供要件材料-中心审核-审批确认(提现业务直接将提取金额打入职工提供的本人有效银行借记卡。)线上业务:未认证职工,通过扫脸登录个人网厅,进行身份认证;已认证职工登录个人网厅,选择办理的业务事项,提现业务需要提供职工本人银行借记卡号,确定提取的金额,输入获取的手机验证码,确认提取,完成支付。
七、 办理时限
手续齐全情况下,当场办理。需核查事项,自受理提取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告知结果。
八、收费情况
不收费
九、审批结果
符合条件,提取成功
十、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1999年4月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62号发布 根据2002年3月24日《国务院关于修改<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决定》和2019年3月24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订)
十一、 咨询投诉
咨询方式:12329 、微信关注“连云港住房公积金”公众号 监督投诉方式:12329
十二、政务服务网链接
该事项在政务服务网上的链接地址:www.jszwfw.gov.cn
十三、是否支持在线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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