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云县房屋(构筑物)分割变更登记
一、基本信息
  房屋(构筑物)分割变更登记
  二、部门信息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三、窗口办理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是
  办理地点:95-106号窗口
  办理时间:夏季:早上8:30-12:00,下午14:00-17:00。冬季:早上8:30-12:00,下午13:30-17:00
  咨询方式:窗口/电话
  四、受理标准
  服务对象:自然人
  五、办理材料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原件)
  2.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核对原件)*
  3.不动产权属证书(不动产权证或土地证、房产证)(原件)
  4.权籍调查表、宗地图、房屋平面图以及宗地界址点坐标(原件)(商品房提供宗地图、房屋平面图)
  5.申请人及其配偶有效身份证件、婚姻状况有效证件(核对原件);丧偶、离异、未婚的应提交相应的死亡证明、离异证明及未婚证明 、丧偶的需要先办理继承手续
  6.询问笔录(原件)
  7.规划审批文件图纸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8.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注:个人需提供身份证;单位需提供登记法人代表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涉及代理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六、办理流程
  暂无
  七、办理时限
  5个工作日
  八、收费情况
  免费
  九、审批结果
  房屋(构筑物)分割变更登记
  十、法律依据
  暂无
  十一、咨询投诉
  咨询及投诉地点在中心一楼大厅东区  电话:80632667。
  十二、政务服务网链接
  http://www.jszwfw.gov.cn/
  十三、是否支持在线办理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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