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南县百禄镇人民政府
一、单位概述
(一)加强党的建设。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执行上级党组织重大决策、决议和工作部署;加强党对辖区内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的全面领导;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加强镇、村(社区)党组织建设,推进镇、村(社区)党建与单位党建、行业党建、区域化党建互联互动,健全完善党建引领基层治理体系;贯彻党的统战、民族、宗教、侨台等政策方针;加强意识形态工作,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负责群团、人民武装工作。
(二)推进区域发展。编制实施辖区经济社会发展、国土空间等各项规划,贯彻执行乡村振兴战略的决策部署,推动镇、村(社区)高质量发展;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促进农民持续增收致富;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产业转型升级,做好征地拆迁、平台建设、招商引资和统计等工作;推进精神文明建设,树立健康文明新风尚。
(三)加强公共服务。组织实施辖区内各项公共服务;落实教体文化、科技人才、卫生健康、食品安全、社会保障、民政优抚、残疾人保护等方面相关政策;加强辖区内公共基础设施、农田水利和各项公益事业建设,积极构建公共服务均等化体系;健全完善镇、村(社区)两级为民服务体系,加强政务服务规范化建设。
(四)实施综合管理。统筹协调城乡建设管理、生态环境保护、自然资源管理、财政财务管理等工作;依法履行上级赋予的相关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发挥审批服务综合执法一体化平台治理作用,统筹协调辖区内派驻机构和派驻人员,深化审批流程再造和政务服务创新,依法开展综合执法,做好监督检查等事中事后监管工作;动员辖区内各类社会力量参与村(居)民主法治建设,引导辖区内单位履行社会责任;组织群众监督和社会监督。
(五)维护社会稳定。承担辖区内信访、平安建设、综合治理、安全生产管理等相关工作,加强应急管理工作,保障辖区内公民和各类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推行网格化管理和服务,加强社会治安群防群治,健全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及时化解各类矛盾纠纷。
(六)领导基层自治。加强村(居)民委员会建设,组织村(居)民和单位参与村(社区)建设和管理,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推进村(社区)事务公开。
(七)完成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事项和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办公信息
地址:灌南县百禄镇百禄商城东北约300米 |
邮编:222500 |
公开电话:0518-83818020 |
公开邮箱:无 |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8:30:-12:00 15:00-18:00(夏季) 8:30-12:00 14:30-18:00(春秋冬季) |
三、领导分工
胥立中:党委书记
主持党委和生态农业产业区党工委全面工作,主抓招商引资工作,分管党的建设、组织、人事、脱贫攻坚工作。
苗 林:镇长
主持政府和生态农业产业区管委会全面工作,分管党政办、财税、农经、目标考核、环境保护(含生态农业产业区)、安全生产(含生态农业产业区)、后勤、农房改善工作。
王海燕:人大主席
主持人大全面工作,分管信访稳定、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协助苗林同志抓农房改善、分管条线、分工村的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工作。分管人大办、信访办、人居办。
胡 伟:生态农业产业区主任
分管生态农业产业区招商引资、服务企业工作。协助苗林同志分管条线、分工村的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工作。
李 闯:党委副书记
分管党务、政协、群团、政务服务、水利、林业和农业农村工作。协助苗林同志分管条线、分工村的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工作。分管工会、团委、妇联、农技中心,联系自然资源所、水利站。
张言丰:党委副书记
协助胥立中同志抓脱贫攻坚工作。
王 峰:纪委书记
主持纪委全面工作,分管监察、党风廉政建设、软环境建设、政法综治、督查、社会治理综合指挥中心工作,协助胥立中同志抓党的建设工作,协助苗林同志分管目标考核、分管条线、分工村的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工作。分管纪委、综治办、指挥中心。
魏 建:副镇长
分管道路交通、农护、协助胥立中同志抓脱贫攻坚工作,协助王海燕同志抓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协助苗林同志抓农经、分管条线、分工村的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工作。分管农经中心、扶贫工作站、农护办,联系交管所。
卢圣晟:副镇长
分管民政、退役军人事务、残联工作,生态农业产业区办公室、规划建设、土地工作。协助苗林同志分管条线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工作。分管退役军人服务站、民政办、残联。
王都安:副镇长
分管禁违控违、土地城建、街道管理、市场监管、行政执法工作,协助苗林同志分管条线、分工村的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工作。分管城建所、街道办、执法局,联系自然资源所。
赵大鹏:副镇长
分管卫健、教育、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医保、12345、创建健康城市工作,协助苗林同志抓党政办、分管条线、分工村的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工作。分管党政办、人力资源保障所,联系卫生院、学校。
陈良中:人武部长
负责人武工作,分管工业、统计、科技、应急管理、食品药品安全、区域供水、供电工作,协助胥立中同志抓招商引资、服务企业工作,协助苗林同志分管安全生产、环保工作。分管工业集中区、安监所、环保所、统计站,联系水务集团、供电所、银行、邮政局、电信局、移动公司。
王甜甜:组织委员、统战委员
负责组织、统战、宗教工作,分管老干部、老龄委、老促会、关心下一代工作。协助李闯分管政协工作,协助苗林同志分管条线、分工村的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工作。分管组织科、关工委。
朱科臻:宣传委员
负责宣传、意识形态、创文工作,分管文化、旅游工作,协助赵大鹏同志抓党政办工作,协助苗林同志分管条线、分工村的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工作。分管宣传科、党政办、文化站。
汤 琪:政法科员
负责政法综治工作,分管社会治理综合指挥中心工作,协助苗林同志分管条线、分工村的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工作,协助王海燕同志抓信访稳定、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分管综治办、指挥中心。
温海涛:党委委员
负责电商、督查工作,协助陈良中同志抓工业集中区日常管理工作,协助王峰同志抓目标考核工作,协助苗林同志分管条线、分工村的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工作。分管工业集中区。
李 盛:党委委员
协助陈良中同志抓安全生产、环保工作,协助苗林同志分管条线、分工村的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工作。分管安监所、环保所。
四、内设机构
(一)党政办公室(社会治理综合指挥中心、网格化服务管理中心)。
承担镇机关文秘、档案、史志、保密、政策研究、机关事务、政务公开、电子政务等日常事务职责;负责镇党委政府综合协调、外事接待、后勤保障、政务监督等工作;协助镇人大开展工作;负责推进政协基层协商工作;督查落实镇党委、政府安排的各项工作;负责镇审批服务执法一体化综合指挥平台和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承办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电话:0518-83818020
(二)党建工作办公室。
负责党的组织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机构编制、干部人事、人才服务等工作;负责宣传,统战、侨务、台湾、文化、民族宗教、综合考核和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负责群团和人民武装工作;负责所辖村(社区)目标绩效考核工作;负责老干部、关心下一代及其他相关工作;承办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方式:18795571918
(三)政法和社会治理办公室。
负责辖区内社会稳定、社会管理和社会事务等工作;承担基层法治社会建设的职责,健全基层社会管理体系,指导促进村(社区)和谐建设;负责依法行政、行政复议、诉讼、法制宣传等工作;负责信访、平安建设、社会综合治理等工作,协调化解各类社会矛盾和民间纠纷;协助做好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承办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方式:15161388787
(四)经济发展和建设局。
负责编制并组织实施经济发展规划、年度计划,组织实施产业政策;负责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加强项目建设服务;统筹协调招商引资、服务业发展、工业经济、科技管理等工作;负责引导企业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促进产学研合作和技术成果和转化;制定实施人才资源发展规划;负责全镇经济发展信息统计、电子商务发展工作。
负责编制镇村建设中长期发展规划草案,制定镇村建设措施和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征地、房屋征收和拆迁补偿安置工作,以及区域内道路和桥梁的规划、建设和养护工作;负责镇村(社区)建设管理、园林绿化工作;负责房屋和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做好住房保障申请资料的初审和公示等工作,加强辖区内小型房屋市政工程施工安全监督检查;负责全镇建设工程档案工作;负责镇村(社区)环卫保洁、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负责物业管理工作的指导、协助和监督,加强基层民防建设,配备应急设备;制定防空防灾应急预案并开展宣传教育,开展辖区内传统村落保护、自然资源保护利用等工作;负责建筑产业的指导、监督、协调、服务等工作;承办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方式:15861215161
(五)财政和资产管理局。
贯彻执行有关财政法律、法规和财经制度;负责公共财政建设、镇国有(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和处置工作;负责各类资金监管和债务风险防控工作;负责组织管理财政收入和财政支出,按财政体制的有关规定做好与上级财政部门的解缴和结算工作;承担审计和其他财政财务管理等工作;承办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方式:13851238032
(六)农业农村和社会事业局(退役军人服务站)。
负责贯彻落实“三农”工作发展战略,制订辖区内农业农村发展规划;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和村级集体资产、资源、资金管理工作,承担农业统计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负责材级集体财务核算和农村会计辅导工作;负责高标准农田建设管理和土地流转工作,提供农技、农机服务工作;负责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负责权限范围内的公共资源交易和农村产权交易;负责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工作的监督管理;负责教育、体育、旅游、卫生健康、食品安全、社会保障、民政优抚、残疾人保护等社会事业发展;负责退伍军人优抚安置工作、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军烈属优抚等工作;承办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方式:18795571918
(七)综合行政执法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生态环境办公室、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百禄镇分局)。
负责辖区内综合行政执法,代表镇政府依法行使相关行政处罚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强制措施权和监督检查权;协调县级相关执法机构开展联合执法;负责辖区内安全生产监督、危化品安全监管、职业卫生监管及应急管理等工作;负责组织生态环境污染防治和监管、生态环境长效管护工作;承办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方式:15905121000
(八)为民服务中心
负责依法开展批准实施的相对集中行政许可和公共服务工作,简化审批流程,规范便民服务,推进“不见面审批(服务)”改革,完善镇村两级便民服务体系建设;黄责便民服务大厅的建设和日常运行管理;规范中介机构服务;负责审批监管信息推送,及相关业务平台的信息维护工作;承办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设立百禄镇人大、纪委和工会、共青团、妇联、人民武装等组织。
联系方式:138512371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