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基本信息
连云港市赣榆区对在信息化发展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的表彰
二、 部门信息
连云港市赣榆区工信局投资与技术改造创新科受理。
三、 窗口办理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是
办理地点:连云港市赣榆区盛世路8号政务服务中心二楼A05综合窗口
办理时间:根据上级文件通知要求,区级负责组织申报,认定时间根据省认定通知要求为准
咨询方式:0518-86238560
四、受理标准
服务对象:自然人,企业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
受理条件:
(一) 全市信息化建设先进单位
1.认真落实智慧连云港建设规划,制定了行业领域信息化 建设具体实施方案,建立了强有力的组织实施机制,相关领域 信息化建设取得明显成效;
2.在引进、争取和建设信息化重大项目或在服务信息化项目 建设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
3.严守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和组织纪律,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信息化领域各项制度条例,管理规范、制度健全、运 转协调,近3年内没有发生违纪违法案件和安全责任事故。
(二) 全市信息化建设先进个人
1.具有较高的思想觉悟和政治素质,认真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
2.在全市信息化建设中表现出色,在引进、争取和建设信息 化重大项目或在服务信息化项目建设中做出突出贡献,影响力大,成绩显著;
3.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与高尚的职业道德和过硬的工作作风,具有较好的专业素质和综合能力,在群众中有较高威 信,处处发挥表率作用,近3年没有发生违纪违法案件。
五、办理材料
全市信息化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推荐表
六、办理流程
根据上级文件通知要求,区级负责组织辖区申报,申报时间根据市级通知要求为准,区工信局组织申报,信息化领导小组讨论决定后推荐至市信息化领导小组,市信息化领导小组认定。
七、 办理时限
70个工作日
八、收费情况
暂无
九、审批结果
文件发布
十、 法律依据
设定依据:【地方性法规】《江苏省信息化条例》 第九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对在信息化发展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
增补依据:【省级地方性法规】 江苏省信息化条例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90号) 第九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对在信息化发展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
十一、 咨询投诉
咨询方式:0518-86238560
监督投诉方式:0518-86212181
十二、政务服务网链接
http://lyggy.jszwfw.gov.cn/jszwfw/qlqd/deptlist.do?webId=80&type=&deptId=11320707014276534Y#fw_jump
十三、是否支持在线办理
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