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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连云港市委 连云港市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 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1-08 11:13 信息来源:连云港市财政局 阅读次数: 字号:【

连云港市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苏发〔2019〕6号)等文件精神,提升公共部门管理和服务效率,进一步建立健全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提高政府公共服务供给质量和资源配置效率,增强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为连云港市实现“高质发展、后发先至”提供有力保障,全市用四年时间,基本建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 
——管理格局全方位。构建涉及各级政府、部门单位、政策和项目三个层次的全方位预算绩效管理格局,全面提升和拓展预算绩效管理层级。 
——管理过程全闭合。健全包含绩效评估、绩效目标、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评价和绩效管理成果应用五个环节的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链条,实现预算绩效管理逻辑与流程前后呼应、完整闭合。 
——管理范围全覆盖。拓展囊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以及其他各类财政性资金的全覆盖预算绩效管理范围,不断扩大预算绩效管理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二、基本原则
——坚持总体设计、统筹兼顾。按照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和建立现代财政制度的总体要求,统筹谋划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路径和制度体系。既聚焦解决当前最紧迫问题,又着眼健全长效机制;既关注预算资金的直接产出和效果,又关注宏观政策目标的实现程度;既关注新出台政策、项目的科学性和精准度,又兼顾延续政策、项目的必要性和有效性。 
——坚持全面推进、突出重点。预算绩效管理既要将绩效理念和方法深度融入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全过程,构建事前事中事后绩效管理闭环系统,又要聚焦提升覆盖面广、关注度高、持续时间长的重大政策、项目的实施效果。
——坚持问题导向、提高实效。针对绩效理念尚未牢固树立、绩效管理的广度和深度不足、绩效激励约束作用不强等问题,以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为关键点和突破口,推动财政资金聚力增效,提高公共服务供给质量,增强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 
——坚持科学规范、公开透明。抓紧健全科学规范的管理制度,完善绩效目标、绩效监控、绩效评价、成果应用等管理流程,健全绩效指标体系,推动预算绩效管理标准科学、程序规范、方法合理、结果可信。大力推进绩效信息公开透明,主动向同级人大报告、向社会公开,自觉接受人大和社会各界监督。 
——坚持权责对等、约束有力。建立责任约束制度,明确各方预算绩效管理职责,清晰界定权责边界。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实现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和政策调整挂钩。增强预算统筹能力,优化预算管理流程,调动各地各部门的积极性、主动性。 
三、实施内容 
(一)制度体系建设 
1. 建立财政运行综合绩效管理机制。将各级政府收支预算全面纳入绩效管理,探索下级政府财政运行综合绩效管理模式,重点关注收入结构与质量、支出结构与效果、财力分布与可持续性、财力与职能匹配性、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政府债务、预算执行及国库库款管理等方面。 
2. 开展绩效预算改革试点。探索建立以绩效为核心、以目标为指引、以成本为衡量的预算分配机制,将部门预算安排与部门整体绩效结合起来。 
3. 制定和完善预算绩效管理相关办法。市县区财政部门要制定和完善预算绩效管理的办法,绩效管理项目评估、目标管理、运行监控管理、评价管理和成果应用等五个环节的操作规程及第三方参与预算绩效管理办法等;各部门单位要构建部门单位内部预算绩效管理流程,制定各专项资金(项目)预算绩效管理办法,完善内控机制,明确职责分工,定岗定人等。 
4. 健全预算绩效标准体系。市县区财政部门要建立健全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共性绩效指标框架。各部门单位要加快构建分行业、分领域、分层次的核心绩效指标和标准体系并报送本级财政部门,实现科学合理、细化量化、可比可测、动态调整、共建共享。绩效指标和标准体系要与基本公共服务标准、部门预算项目支出标准等衔接匹配,突出结果导向,重点考核实绩。创新评估评价方法,依托大数据分析技术,运用成本效益分析法、比较法、因素分析法、公众评判法、标杆管理法等,提高绩效评估评价结果的客观性和准确性。 
5. 建立向社会公开机制。各部门单位作为绩效信息公开的主体,根据有关要求,主动将绩效目标、财政重点绩效评价以及部门单位自评结果全部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公众监
(二)绩效评估管理 
6. 探索重大政策、项目绩效评估机制。2020年底前,各相关部门要结合项目审批、预算评审等,对新出台重大政策、重大项目开展事前绩效评估,重点论证立项必要性、投入经济性、绩效目标合理性、实施方案可行性、筹资合规性等,投资主管部门要加强基建投资绩效评估,评估结果作为申请预算的必备要件。财政部门要加强新增重大政策和项目预算审核,必要时可以组织第三方机构独立开展绩效评估,审核和评估结果作为预算安排的重要参考依据。 
(三)绩效目标管理 
7. 全面实施一般公共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各部门单位编制下年度预算时要根据党委、政府重要决策部署,分解细化各项工作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全面设置整体绩效目标、政策及项目绩效目标,并作为预算编报的重要必备内容。
8. 推进其他三本预算绩效目标管理。2020年,从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中选择项目试编绩效目标,总结经验后全面推开。 
(四)绩效运行监控 
9. 全面实施部门单位绩效运行监控,建立重大政策、项目绩效跟踪机制。2020年起,各部门单位应按照“谁支出、谁负责”的原则,及时发现绩效目标执行偏差和管理问题,采取针对性措施予以纠正,并按照要求定期向本级财政部门报送绩效运行信息,重大执行问题和风险要第一时间向财政部门报送相关情况。财政部门应跟踪分析绩效运行信息,对存在严重问题的政策、项目要及时调整、暂缓或停止预算拨款,督促各部门和单位整改落实。 
(五)绩效评价 
10. 稳步开展一般公共预算绩效评价。开展政府预算绩效评价试点,2021年完成对下级政府财政运行情况综合绩效评价试点。开展部门整体绩效评价试点,其中2020年完成部门整体财政重点绩效评价试点,2021年完成部门整体绩效自评试点,总结经验后稳步推进。开展政策和项目绩效评价,2020年起各部门单位要全面实施政策、项目绩效自评,并按要求将自评结果报送本级财政部门。在部门单位自评基础上,财政部门应以重大政策、项目和转移支付资金为聚焦点,组织财政重点绩效评价,逐步实现重大政策、项目和转移支付资金财政重点绩效评价滚动覆盖。 
11. 积极开展其他三本预算绩效评价试点。2020年从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以及涉及一般公共预算等财政资金的其他各类资金(政府投资基金、PPP、政府采购、政府购买服务、政府债券)中选择项目,开展财政重点绩效评价和绩效自评试点,总结经验后稳步推进。 
(六)绩效管理成果应用 
12. 建立与考核挂钩机制。各级政府要将预算绩效结果纳入政府绩效和干部政绩考核体系,并逐步提高考核权重。考核结果将作为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单位考核的重要参考。 
13. 建立与预算管理挂钩机制。加大绩效管理成果应用力度,将绩效评估结果与新政策和项目的设立挂钩,将绩效目标与预算编制挂钩,将绩效运行监控情况与财政资金执行调整挂钩,将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和政策调整挂钩,将部门整体绩效与部门预算安排挂钩,将下级政府财政运行综合绩效与转移支付分配挂钩。对绩效好的政策和项目原则上优先保障,对绩效一般的政策和项目要督促改进,对交叉重复、碎片化的政策和项目予以调整,对低效无效的政策和项目一律削减或取消。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全力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各项改革。 坚持党对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领导,充分发挥党组织的领导作用,增强把方向、谋大局、定政策、促改革的能力和定力。各县区各部门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市决策部署上来,把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作为当前和今后相当一段时期的重要工作来抓,加强对本地区、本部门预算绩效管理的组织领导,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要切实转变思想观念,牢固树立绩效意识,积极宣传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重大意义,在全市形成“讲绩效、用绩效、比绩效”的良好氛围。 
(二)明确责任主体,切实落实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职责。 各级政府是本地区预算绩效管理的责任主体,统筹谋划本地区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协调解决重大问题,督促工作落实。各级财政部门要加强对本地区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业务指导,抓紧完善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办法,组织指导本级部门和单位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各部门各单位是本部门本单位预算绩效管理的责任主体,要健全预算绩效管理操作规范和实施细则,建立工作责任制,具体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各级人大、审计等部门是预算绩效管理的监督主体,对本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审计。 
(三)强化责任约束,提高履职尽责工作实效。 各级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对本地区预算绩效负责。各部门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对本部门本单位预算绩效负责。项目责任人对项目预算绩效负责,对重大项目的责任人实行绩效终身责任追究制,切实做到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审计机关依法对预算绩效管理情况开展审计监督,严肃查处财政资金低效无效、造成重大损失浪费的行为,财政、审计等部门发现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应当及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第三方机构在绩效评估、绩效评价等工作中有弄虚作假、出具不实报告等行为的,列入行业失信黑名单,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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