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连云港化工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一、单位概述
根据《省政府关于同意设立江苏无锡经济开发区等6家省级开发区的批复》(苏政复〔2006〕37号)、《关于明确部分省级开发区管理机构规格的通知》(苏编发〔2013〕39号)、《省委办公厅 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省级以上开发区机构编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苏办发〔2016〕52号)等文件精神,江苏连云港化工产业园区管委会为省级开发区,副处级建制,由灌南县委、县政府管理。
(一)代表灌南县委、县政府对化工园区实行统一领导和管理。
(二)根据化工园区总体规划,编制化工园区详细规划和经济、社会发展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三)按管理权限审批、审核、核准或备案区内各类投资建设项目,全方位推进和服务项目建设。
(四)负责招商引资、引智工作,推进科技创新、科技成果转化。
(五)负责对区内企业生产经营的协调和指导,管理进出口贸易、对外经济技术合作。
(六)负责区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区内城市管理及综合执法工作。
(七)负责财政预决算、国库收支和财政监督、国有资产管理、税收征管、投融资工作。
(八)依法对园区企业安全生产进行监督管理。
(九)负责区内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建设和管理,会同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统一管理区内土地。
(十)负责区内环境保护管理工作。
(十一)协调和监督县有关部门派出机构的工作。
(十二)制定各项行政管理制度并检查执行,负责有关党建工作、精神文明、纪检监察、统战和群团工作,按干部管理权限,负责机关干部的管理工作。
(十三)承担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办公信息
地址:连云港灌南县堆沟港镇化工园区企业服务中心 |
邮编:222500 |
公开电话:0518-83611880 |
公开邮箱:暂无 |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8:30-12:00 14:30-18:00 |
三、领导分工
金 耀:主持党工委全面工作。
吴法亮:主持管委会全面工作,兼管财务、审计工作。
江怀明:分管特勤消防站,兼管大应急条线应急调度、救援协调和封闭管理工作。
盛晓伟:北片区转型升级工作组组长,负责医药局(筹)。分管办公室、党群工作部、经济发展局。
成 勇:主持纪工委工作,分管监察室,兼管园区考核工作。
周国兵:西片区转型升级工作组组长,负责配套企业(筹)。分管园区东江水务有限公司。
卢文斌:南片区转型升级工作组组长,负责化工新材料局(筹)。分管生态环境局,兼管工会工作。
陆 晓:西片区转型升级工作组副组长。分管网格运行中心、封闭管理中心、危化品专用停车场、应急指挥中心。
张乃成:北片区转型升级工作组副组长。分管财政局、园区投资公司、建设规划局,兼管园区管廊公司。
迟宗华:南片区转型升级工作组副组长。分管安监局。
宋雅春:东片区转型升级工作组组长,负责精细化工局(筹)。分管企业服务中心,信访矛盾,疫情防控,兼管园区商会工作。
刘建全:协助分管园区生态环境局。
孙宪航:协助分管园区生态环境局。
四、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主要职责,江苏连云港化工产业园区管委会设一办一部六局,共八个副科级职能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组织和起草党工委、管委会重要文稿;负责重大课题调查研究及组织协调;负责公文处理、会议组织、秘书事务、档案管理、机要保密、信息、后勤综合管理等工作;负责园区宣传工作;负责总值班工作;负责机关信息化建设、行政事务管理工作;负责干部人事管理工作;负责外事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内部运转的组织协调、对外联系工作和协调各派驻机构工作;负责园区各类信息平台建设,网站管理、网络维护工作;负责人大、政协的建议、提案组织办理和督促检查工作;负责园区软环境建设,登记入园企业各类投诉和诉求,及时交办并对办理情况跟踪、协调及答复;承办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联系电话:0518-83611880
(二)党群工作部。
宣传贯彻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上级党组织的决议;负责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工作指导,促其履行职责;负责党员的教育和管理,负责组织领导干部理论中心组的学习,指导基层支部党员的政治理论学习;负责党员干部的思想作风建设,提高党员素质,督促党员履行义务,保障党员的权利;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培养和考察,做好发展新党员工作;对党员干部进行考察、考核和评议;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精神文明建设;负责统战、人民武装等工作;负责党建、工、青、妇、关工委、老龄委等工作;承办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联系电话:0518-83611880
(三)投资促进局。
负责编制产业发展规划和年度招商引资工作计划;负责组织开展招商引资活动;负责研究制定招商引资政策;负责扎口起草招商引资项目合作协议;负责产业招商项目的包装营销和宣传策划工作;负责大型招商活动的组织安排工作;负责制定和实施全区产业发展战略和产业转型升级政策;授权范围内做好进区企业和区内投资项目的审批、备案、核准等手续办理工作;负责区内高新技术企业、重点科技计划项目等各类申报项目的初审工作;负责拟建项目、在建项目、重大项目、技改项目的跟踪服务(考核)工作;承办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联系电话:0518-83611880
(四)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负责研究拟订园区安全生产发展规划,推进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依法监督检查园区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情况,承担或参与相关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设计审查试生产和竣工验收工作;依法监督园区企业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含特种设备)、材料、劳动保护用品的安全管理工作;依法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依法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作业场所职业卫生情况和重大危险源监控、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工作,指导危险化学品生产和储存企业设立的安全审查、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竣工验收;负责园区企业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管理工作,查处职业危害事故和违法违规行为;协助做好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申报工作;监督检查区内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安全培训工作;负责园区企业产品质量监督工作;负责指导区内企业做好防震减灾工作;负责指导园区消防工作;承担园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在上级环保部门指导下,负责区内环境保护工作;承办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联系电话:0518-83611880
(五)经济发展局。
负责编制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年度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经济运行分析、预测、预警与监控;负责对区内企业生产经营的指导、监督、协调、服务;负责区内各类统计、工业经济运行调度、企业宏观管理工作;负责资源节约与节能减排综合协调工作,做好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综合管理和服务;负责“两化融合”推进工作;负责金融服务体系建设,扶持企业境内外上市;负责外经、外贸、外资、科技等工作;负责利用外资、内资项目的统计、分析及管理工作;承办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联系电话:0518-83611880
(六)财政局。
负责编制园区年度财政预决算,经批准后组织实施;负责管理园区各项财政收入和财政专户和有关政府性基金;管理园区金库;负责园区财务管理工作;负责协调国税、地税部门做好税收征管工作;负责审查区内建设项目的工程预(结)算;参与区内投资项目的可行性论证,办理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并进行监督管理和跟踪问效;参与投资企业的信贷担保、股权转让等工作;负责区内国有资产管理和建设项目投融资工作;负责园区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并进行监督管理与绩效评估工作;负责内部审计工作;承办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联系电话:0518-83611880
(七)规划建设局(挂综合执法局牌子)。
负责园区各类规划的编制和执行工作;负责园区投资项目的规划、管理、组织实施工作,帮助入区企业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用地规划许可证、工程规划许可证、工程实施许可证并整理备案;收集整理入区企业的规划资料并整理归档;配合有关部门负责区内基础设施、市政、环保等工程项目的设计、建设管理工作;负责区内各类建设工程的施工监理等工作;负责区内违法建筑查控和拆除;负责区内工程质量及安全监管、建筑节能工作;负责编制园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负责全区土地资源管理工作;协助做好土地报批工作;督促用地单位按照合同及时履约并负责土地供后管理工作;负责区内防汛排涝工作;负责园区基础设施的建设、管理、协调、服务及供水、供电、供暖、绿化、亮化、环境卫生等公共设施的管理等相关工作;协助县国土局调查土地违法行为;承办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联系电话:0518-83611880
(八)社会事业局。
贯彻执行社会事业方面的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负责做好园区社会事业发展规划和各项规章制度的拟订及常态化管理;负责文化、教育、卫生等事务的管理和服务;负责落实上级关于政法、综治、信访、维稳、法制、普法工作的决策部署,做好相关检查、考核、评比工作;协调、督查、指导有关单位、部门做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负责协调组织有关部门制定和完善群众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预案,做好妥善处置工作;负责关停并转企业的跟踪服务及整合工作;负责建立园区企业用工需求信息平台,对园区企业人力资源实行动态管理;负责园区企业的劳动人事保障服务工作,做好培训服务和劳动关系协调工作;承办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纪检监察机构按有关规定设置。
联系电话:0518-836118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