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司法局连云港市公证协会关于切实做好家事公证法律服务工作意见
连司[2019]14号
各县区司法局,连云港公证处:
为深入贯彻落实司法部“放管服”改革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满足人民群众对家事公证法律服务的需求,发挥公证服务在家事领域的重要作用,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现就做好我市家事公证法律服务相关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思想认识
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家事公证是深化法律服务供给侧改革的重要内容,充分认识继承、遗嘱、婚姻、财产等家事公证是服务民生幸福的重要手段,在保障公民权益,预防家庭纠纷,维护社会稳定方面具有独特作用。目前我市家事公证法律服务工作发展不充分,家事法律服务的社会需求远未充分释放。要教育引导广大公证人员牢固树立执业为民理念,积极拓展家事公证服务领域,简化办证流程,为人民群众提供热情、周到、方便、快捷的家事服务,不断提升公证服务社会满意度。
二、开展家事公证法律服务工作的主要内容
(一)全面推行“绿色继承”公证服务
“绿色继承”公证秉承“从需求始,至过户终”的办证理念,开辟“绿色通道”,将传统继承公证服务向证前、证后延伸,即:证前为遗产继承人(受益人)提供调查取证、代为调解,证后代为办理税费核算、不动产登记等多元化服务,变“当事人跑”为“公证人员核查”的“一站式服务”继承公证新模式。推行“绿色继承”应重点把握以下环节:一是积极组建专业服务团队,通过加强业务培训和实务操作,不断提高相关人员的专业化水平和工作效率;二是加强沟通协调,畅通服务渠道,加强与不动产登记机构的协作,加强与税务、民政、公安等部门的联系,通过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及信息共享机制,进一步畅通服务渠道;三是简化便民利民服务措施,在保证办证质量的同时,减少工作流程,简化办证手续,提高工作效率,进一步提升公证公信力。
(二)全面推行“温情遗嘱”公证服务。
“温情遗嘱”公证服务是在传统遗嘱公证模式的基础上,通过增加订立遗嘱的原因、目的等遗嘱内容以及增加“亲情嘱托”摄像环节,开展遗嘱保管、遗嘱信托及遗嘱执行协助等服务,打造以“温情”为核心的遗嘱公证服务模式,充分体现公证工作的人文关怀。推行“温情遗嘱”应重点把握以下环节:一是公证人员要与立遗嘱人充分沟通,全面了解立遗嘱的原因、目的、对子女的期望和嘱咐等情况,同时改进遗嘱格式模板,实现对当事人意愿的全面展现和充分尊重;二是公证机构应配备必要的办公设施,设立单独的遗嘱公证办公室,提高遗嘱公证服务的保密性,进一步满足当事人的特殊情感需求,让法律执行更有温度,让公证服务更有温情;三是完善惠老措施,拓展惠老服务,各公证机构要建立减免收费制度,80岁以上老人免费办理遗嘱公证,对行动不便的老人开展电话预约和上门服务。
(三)积极拓展养老公证服务
各公证机构要积极为老年群体赡养、再婚、监护、医疗、保险、财产传承、纠纷调解等需求,提供法律文书起草、抵押、信托、遗嘱、继承、提存、保管、代办及家事法律顾问等综合性、个性化、一站式公证法律服务,实现老龄群体安心养老、体面养老、智慧养老、幸福养老。推进养老公证服务应重点把握以下环节:一是加强沟通协调,加强与老龄委、社会保险机构、社区、养老机构、老年大学等部门和单位开展对接,畅通养老公证服务通道;二是推行便民利民措施,积极为贫困、高龄、空巢、伤残、失能等特殊困难老年人提供公证法律服务援助,对不符合法律援助条件但确有经济困难的老年人酌情减免费用。
(四)积极拓展婚姻财产公证业务
伴随经济和社会发展,公民的财产形式不断丰富,数量和价值日益增大。社会公众对借助公证法律制度明确财产归属,存在日趋突出的现实需求。各公证机构要积极开展婚姻财产公证业务,对公众基于婚姻关系取得或处分相关财产予以证明,有效区分婚前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夫妻个人财产等,预防和解决家庭财产纠纷。开展婚姻财产公证业务应重点把握以下环节:一是各公证机构要认真研究婚姻法、公司法、物权法、担保法等涉及规范婚姻家庭财产的法律、法规,积极研发涉及婚姻家庭财产的公证业务,围绕房屋、存款、基金、理财、保险等财产形式,在不动产物权取得与处分、知识产权创设与保护、股权投资与代持、家庭财产信托等领域,采取提供咨询、代拟文书、公证合同、保全证据、办理提存等服务方式,为公众提供有价值的公证服务;二是要主动与民政、信托、金融等机构加强工作协调,广泛宣传公证职能,确保社会公众针对婚姻财产做出的赠与、买卖、租赁、继承、析产的法律行为和意思表示得到法律的承认,依法维护公众合法权益。
三、
开展家事公证法律服务的工作要求
(一)加强工作指导协调
各县区司法局要高度重视,加大对公证家事法律服务工作支持力度,协调相关部门和单位,积极搭建平台,畅通工作渠道,优化公证家事法律服务执业环境。
(二)成立公证家事法律服务机构
各县区公证处要在上半年全部设立公证家事法律服务中心,明确专职工作人员。各公证机构要根据实际情况,在人民法院、养老机构、社区等设立公证家事法律服务站点,积极开展公证家事服务业务,提高家事服务的专业化水平。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各地要进一步加大对公证家事法律服务的宣传力度,充分利用现代传媒,大力宣传“绿色继承”“温情遗嘱”等公证家事法律服务新模式,认真总结优秀工作经验和家事法律服务经典案例,强化宣传,为公证事业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连云港市司法局
连云港市公证协会
2019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