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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和系留气球单位资质认定
发布时间:2022-11-08 11:13 信息来源:连云港市气象局 阅读次数: 字号:【

、基本信息

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和系留气球单位资质认定

二、部门信息

连云港市气象局

三、窗口办理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是
办理地点:连云港市政务服务中心4号楼气象局B044号窗口
办理时间:法定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夏季:下午14:00-17:00
咨询方式:0518-85868062

四、受理标准

服务对象:企业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
受理条件:1.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2.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危险气体的运输、使用和存放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有必需的器材、设备及有关辅助设施; 4.有4名或以上的作业人员,其中气象、物理、化学、化工、消防等相关专业的中级以上技术职称的人员至少1名; 5.有健全完善的安全保障制度和措施。 以上条件依据《升放气球管理办法》第二章第7条规定。 6. 施放气球单位资质证:正、副本原件(资质延续提交) 材料齐全,符合规定。

五、办理材料

1、安全保障责任制度和措施。
2、升放气球的器材和设备清单。
3、作业人员登记表。
4、升放气球资质证申请表。

六、办理流程

1、受理。本环节,窗口人员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如审查合格,出具受理通知书,如缺少材料出具材料补正通知书,如不属于本部门办理事项,出具不予受理通知。
2、审核。对材料进行现场核查真实性,出具现场核查意见。
3、决定。作出许可或不予许可证的书面决定

七、办理时限

3个工作日

八、收费情况

不收费

九、审批结果

江苏省施放气球资质证

十、法律依据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第376项: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系留气球单位资质认定。实施机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及地(市)气象主管机构。

十一、咨询投诉

咨询方式:0518-85868062; 通讯地址:连云港市政务服务中心4号楼气象局B044号窗口。
监督投诉方式:0518-85868016;连云港市海州区凌洲东路9号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审服处。

十二、政务服务网链接

http://lyg.jszwfw.gov.cn/

十三、是否支持在线办理

是,办理链接如下:
http://lyg.jszwfw.gov.cn/jszwfw/bscx/itemlist/bszn.do?webId=10&iddept_yw_inf=12320000468046899D300015400600001&ql_kind=01&iddept_ql_inf=12320000468046899D3000154006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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