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信息
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核发
二、部门信息
连云港市连云区行政审批局
三、窗口办理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是
办理地点:连云区栖霞路111号连云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综合二窗口
办理时间:法定工作日:周一至周五,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 春秋冬季: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
咨询方式:0518-81888101
四、受理标准
服务对象:自然人,企业法人
受理条件:《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第六条至第二十九条,《江苏省动物防疫条件审查选址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第一条至第十三条。
五、办理材料
(一)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申请表;(二)人员情况;
(三)设施设备清单;
(四)场所地理方位图、平面图和各功能区布局图;
(五)管理制度文本。
六、办理流程
(一)受理(1工作日):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二)审查(5工作日):根据相关规定,对受理材料进行审查。
(三)决定(1工作日):复核审查步骤提出的决定意见。
七、办理时限
7个工作日
八、收费情况
不收费
九、审批结果
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十、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第二十条 兴办动物饲养场(养殖小区)和隔离场所,动物屠宰加工场所,以及动物和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场所,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兽医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附具相关材料。受理申请的兽医主管部门应当依照本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规定进行审查。经审查合格的,发给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不合格的,应当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 (农业部令2010年第7号) 第二条 动物饲养场、养殖小区、动物隔离场所、动物屠宰加工场所以及动物和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场所,应当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动物防疫条件,并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经营动物和动物产品的集贸市场应当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动物防疫条件。
十一、咨询投诉
咨询方式:0518-81888101
监督投诉方式:0518-81888150
十二、政务服务网链接
http://lygly.jszwfw.gov.cn/jszwfw/bscx/itemlist/bszn.do?webId=78&iddept_yw_inf=11320703MB0123529Y400012020800001&ql_kind=01&iddept_ql_inf=11320703MB0123529Y4000120208000
十三、是否支持在线办理
是http://lygly.jszwfw.gov.cn/jszwfw/bscx/itemlist/bszn.d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