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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市赣榆区防雷装置竣工验收
发布时间:2022-11-08 11:15 信息来源:连云港市赣榆区气象局 阅读次数: 字号:【

一、基本信息

连云港市赣榆区防雷装置竣工验收

二、部门信息

连云港市赣榆区气象局 

三、窗口办理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办理地点:赣榆区政务服务大厅2楼A区行政审批综合窗口

办理时间:定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夏季:下午14:00-17:00)

咨询方式:0518-80210507

四、受理标准

服务对象:企业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     

受理条件:《雷电防护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规定》(中国气象局第37号令)第一章第四条 本规定适用于下列建设工程、场所和大型项目的雷电防护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一)油库、气库、弹药库、化学品仓库和烟花爆竹、石化等易燃易爆建设工程和场所;(二)雷电易发区内的矿区、旅游景点或者投入使用的建(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单独安装雷电防护装置的场所;(三)雷电风险高且没有防雷标准规范、需要进行特殊论证的大型项目

五、办理材料

1.防雷装置竣工验收申请书

2.防雷装置检测报告

3.防雷装置竣工图纸等技术资料

4.《防雷装置设计核准意见书》复印件

六、办理流程

1.受理。本环节,窗口人员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如审查合格,出具受理通知书,如缺少材料出具材料补正通知书,如不属于本部门办理事项,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2.审核。对申请材料复核,对竣工验收材料进行技术审核,符合技术规范出具合格验收证书,不符合技术规范,出具整改意见书

3.决定。作出准予许可决定。

七、办理时限

法定办结时限10个工作日,承诺办结时限4个工作日

八、收费情况

不收费

九、审批结果

雷电防护装置竣工验收合格证

十、法律依据

1.《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2.《气象灾害防御条例》

十一、咨询投诉

咨询方式0518-80210507通讯地址:赣榆区政务服务大厅2楼A区行政审批综合窗口      

监督投诉方式:0518-86269982赣榆区政务服务大厅2楼督查科

十二、政务服务网链接

http://lyg.jszwfw.gov.cn/

十三、是否支持在线办理

办理链接如下:

http://lyg.jszwfw.gov.cn/jszwfw/bscx/itemlist/bszn.do?webId=10&iddept_yw_inf=12320000468046899D300015400100101&ql_kind=01&iddept_ql_inf=12320000468046899D300015400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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