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信息 毁坏财物损失价格认定 二、部门信息 灌云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三、窗口办理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是 办理地点:三楼136号窗口 办理时间:夏季:8:30-12:00,14:00-17:00;冬季:8:30-12:00,13:30-17:00 咨询方式:窗口/电话 四、受理标准 服务对象:自然人 五、办理材料 (一)价格认定协助书。 (二)价格认定标的明细表。 备注: 1、办案机关需确定毁坏程度,毁坏程度不明或有争议的,办案机关委需委托专业技术机构或人员出具质量技术检测报告或专业意见。 2、认定毁坏财物损失价格,办案机关需书面明确以下情况,并提供相关资料: (1)明确价格认定所涉及案件的性质; (2)明确毁坏财物为案件所涉及的物品; (3)明确毁坏财物品牌、规格型号、产地、启用时间及毁坏前使用情况等实物状况; (4)明确财物毁坏的部位、范围; (5)明确无法维修需更换的项目; (6)价格认定需要明确的其他事项。 3、办案机关未能明确相关情况的,不予受理。 4、价格认定机构与办案机关共同进行实物勘验,必要时有相关专家参加。勘验结果与提供材料不符的,中止价格认定,并要求办案机关书面予以明确。办案机关不能或不予明确的,终止价格认定。 六、办理流程 暂无 七、办理时限 七个工作日 八、收费情况 免费 九、审批结果 毁坏财物损失价格认定 十、法律依据 暂无 十一、咨询投诉 咨询及投诉地点在中心一楼大厅东区电话:051880632633。 十二、政务服务网链接 http://www.jszwfw.gov.cn/
十三、是否支持在线办理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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