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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或者系留气球活动审批
发布时间:2022-11-08 11:14 信息来源:连云港市气象局 阅读次数: 字号:【

一、基本信息

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或者系留气球活动审批

二、部门信息

连云港市气象局

三、窗口办理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是

办理地点:连云港市政务服务中心4号楼气象局B044号窗口

办理时间:法定工作日:周一至周五,8:30-12:00,13:30-17:00   夏季:8:30-12:00,14:00-17:00

咨询方式:0518-85868062

四、受理标准

服务对象:企业法人,事业法人

受理条件:具备升放气球资质单位

五、办理材料

1、升放气球活动客户委托合同(协议)复印件。

2、升放现场环境描述(简图)、施放期间的气象条件、采取的安全保障措施、识别标志。

3、升放现场负责人和作业人员名单复印件。

4、升放气球资质证。

5、升放气球作业申报表。

六、办理流程

1、受理。本环节,窗口人员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如审查合格,出具受理通知书,如缺少材料出具材料补正通知书,如不属于本部门办理事项,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2、审核。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必要时现场核实。

3、决定。作出许可或不予许可证的书面决定。

七、办理时限

即办件

八、收费情况

不收费

九、审批结果

升放气球活动准予行政许可决定

十、法律依据

1、《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国务院、中央军委令第371号)第三十三条:“进行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或者系留气球,必须经设区的市级以上气象主管机构会同有关部门批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制定。”2、《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2〕52号)附件2《国务院决定调整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一)下放管理层级的行政审批项目第79项:“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或者系留气球活动审批”。下放后实施机关:县级以上气象主管机构。

十一、咨询投诉

咨询方式:0518-85868062

监督投诉方式:0518-85868016

十三、政务服务网链接

http://lyg.jszwfw.gov.cn/

十四、是否支持在线办理

http://lyg.jszwfw.gov.cn/jszwfw/bscx/itemlist/bszn.do?webId=10&iddept_yw_inf=12320000468046899D300015400500001&ql_kind=01&iddept_ql_inf=12320000468046899D300015400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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