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信息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二、部门信息
连云港市赣榆区民政局社会事务科
三、窗口办理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是
办理地点:江苏省连云港市赣榆区青口镇黄海东路297号民政综合服务窗口
办理时间:法定工作日,周一至周五 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春秋冬季: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咨询方式:区民政局社会事务科0518-80629973,0518-86262801
四、受理标准
服务对象:重度残疾人
受理条件:具有赣榆区户籍、持有第二代残疾证,残疾等级为一、二级,且需要长期照护持续6个月以上时间的重度残疾人。
五、办理材料
(1)《赣榆区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审批表》
(2) 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3) 残疾证原件及复印件
(4) 村(居)委会、医疗机构或第三方评估组织(机构)出具的需持续6个月以上持续照护证明
(5) 二寸同版彩色证件照3张
(6)《残疾人两项补贴中领诚信承诺书》
六、办理流程
残疾人本人,法定监护人,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村(居)民委员会或委托他人自愿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政府受理窗口提交书面申请。
七、办理时限
当月发放
八、收费情况
暂无
九、审批结果
1、镇政府受理窗口,向社会公开残疾人两项补贴申请办理须知、申请材料、办理流程图等信息,方便申请人知悉办理事宜。对残疾人口头提出的两项补贴申请进行甄别,符合条件的一次性发放审批材料,并告之注意事项。不符合条件的当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原因。镇政府受理窗口,收到残疾人两项补贴申请材料后,应进行调查核实,调查覆盖面要达到100%,合格的在《审批表》上签署意见、盖章后,集中上报区残联。
2、区残联收到镇政府报送的审核材料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对残疾证和残疾等级的审核,并在《审批表》上签署意见、盖章。合格的,将材料转送区民政局审定,不合格的将材料返还镇政府,并说明原因。
3、区民政局在收到区残联的审批材料后,在5个工作日内对申请材料进行审定,并按不少于40%的比例进行入户抽查。如需核定家庭经济状况的,审定时间可适当延长,但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审定无异议的,在《审批表》上签署意见、盖章。
4、经审定合格的材料,区民政局应及时反馈给镇政府,并在申请人所在的社区或村委会进行公示,公示办法参照最低生活保障公示程序和要求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公示无异议的,区民政局制作《赣榆区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汇总表》和《赣榆区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汇总表》,会同区残联报区财政局申请拨付资金。审核不合格的,将材料返还给镇政府,并说明原因。
十、法律依据
关于印发《赣榆区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发放管理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 赣民发〔2017〕28号
十一、咨询投诉
咨询方式:区民政局社会事务科0518-80629973,0518-86262801
监督投诉方式:区民政局办公室0518-80629996,12345
十二、政务服务网链接
http://172.19.199.27/epoint-web-zwfw/frame/fui/pages/themes/dream/dream
十三、是否支持在线办理
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