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政策解读> 文 字

《连云港市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快速发布与传播实施细则》政策解读

  • 时间:2022-07-19 09:43:46
  • 来源:市气象局
  • 阅读次数:
  • 字体:[ ]

为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管理办法的通知》(苏政办发〔2022〕32号)精神,落实《市减灾委关于落实提升强对流气象灾害能力的实施意见》(连减灾委〔2021〕3号)要求,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连云港市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快速发布与传播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现就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出台《实施细则》背景

近年来,灾害性天气呈现多发、重发态势。在此背景下,发挥气象预警在防灾减灾工作中先导作用,推动实现信息互联互通和应急联防联动,筑牢气象防灾减灾第一道防线具有重要的意义。因此,需有效整合我市各类信息媒介与传播渠道,建立并畅通预警信息快速发布与传播“绿色通道”,最大限度提高我市气象灾害预警信息覆盖面和时效性,避免和减轻气象灾害造成的损失,服务经济社会健康有序发展,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二、出台《实施细则》的目的和依据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管理办法的通知》(苏政办发〔2022〕32号)、《市政府关于推进气象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连政发〔2021〕40号)、《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江苏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执法检查问题清单整改落实工作的通知》(连政办传〔2020〕73号)、《市减灾委关于落实提升强对流气象灾害能力的实施意见》(连减灾委〔2021〕3号)相关要求,畅通面向公众的预警信息发布渠道,提高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发布与传播效率,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连云港市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快速发布与传播实施细则》。

三、《实施细则》的主要内容

《实施细则》包括六部分内容。第一部分总体要求。明确了工作原则,建立联动机制,提升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发布与传播效能。第二部分适用范围。规定了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属地发布原则,按照行政区划和管辖范围实行分区发布与传播。第三部分预警信息类别、级别和内容。明确了气象灾害预警信息种类、预警信号等级、预警信息内容及相关要求。第四部分发布与传播。制定了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发布、传播与解除工作流程,规定了发布与传播的时效和频次,对预警信息传播提出了相关要求。第五部分工作职责。按照“归口管理、加强联动、快速传播”原则,明确了各县区、各功能板块和各相关部门工作职责,严格责任落实,确保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准确、及时、快速发布与传播。第六部分组织保障。从加强领导、强化协作、明确职责三个方面,做好组织协调,整合各类资源,形成工作合力,建立并畅通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快速发布与传播“绿色通道”,充分发挥气象防灾减灾第一道防线作用。

关联阅读: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连云港市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快速发布与传播实施细则的通知

扫一扫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