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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新媒体管理工作的通知》解读

  • 时间:2019-07-16 10:07:37
  • 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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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动我市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我市出台《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新媒体管理工作的通知》(连政办发〔2019〕74号),现将文件政策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当前,政务新媒体逐渐成为各级政府推进政务公开、优化政务服务、凝聚社会共识、创新社会治理的重要渠道,但同时一些政务新媒体还存在功能定位不清晰、信息发布不严谨、建设运维不规范、监督管理不到位等突出问题。为大力推进政务新媒体工作,完善体制机制,规范运营管理,持续提升政府网上履职能力,努力建设利企便民、亮点纷呈、人民满意的“指尖政府”,根据江苏省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的实施意见》(苏政办发〔2019〕56号)精神,并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新媒体管理工作的通知》。

二、制定依据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8〕123号)

2.《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的实施意见》(苏政办发〔2019〕56号)

3.《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务新媒体工作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7〕13号)

三、主要内容

文件确定了工作目标,力争在到2020年,全市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基本建成定位清晰、整体协同、服务良好、响应迅速的政务新媒体矩阵体系;到2022年,推出一批亮点纷呈、利企便民的精品账号,建设更加权威的信息发布和解读回应平台、更加便捷的政民互动和办事服务平台,形成规范、创新、融合发展的新格局;明确了工作职责,各级人民政府办公室是政务新媒体的主管单位,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工作,以“谁开设、谁主办”为原则。

政务新媒体的重点任务主要有三点:

一是完善服务功能。充分发挥政务新媒体传播速度快、受众面广、互动性强等优势,加强公开解读回应工作、加强政民互动交流、优化掌上服务水平,不断强化发布、传播、互动、引导、办事等功能,积极为企业和群众提供权威性、专业化的移动便捷服务。

二是强化运维管理。集中力量做优做强主账号,明确“官方版本”,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开设政务新媒体,其他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规范开设,一个单位原则上在同一平台只开设一个政务新媒体账号,鼓励在网民集聚的新平台开设政务新媒体账号。必须做好政务新媒体安全防护和监督管理工作。

三是严格内容发布审核。切实强化政务新媒体内容保障,建立内容发布审核制度,严把信息发布内容关口、严格信息发布审核程序,确保发布内容的权威性、时效性、实用性,坚决杜绝虚假信息和涉密信息上网。加强舆情监测,做到及时预警、科学研判、妥善处置、有效回应。

关联阅读:《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新媒体管理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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