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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行市本级投标保证金线上统一收退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 时间:2021-08-02 17:22:11
  • 来源:市政务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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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投标保证金收退管理,规范投标保证金收退行为,维护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推进统一规范的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建设,营造“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交易环境,市政务办会同市有关部门制定了《关于推行市本级投标保证金线上统一收退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将投标保证金纳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统一代收代退,并实行线上运行。

一、背景

一是优化营商服务环境需要。投标保证金集中统一收退是深化“放管服”改革,推动便民利企的一项重要举措。实行线上收退,既顺应全流程电子化的要求,也能最大限度地做到交易信息的保密、收退数目的精准、收退行为的规范高效和收退信息的留痕。有效解决投标保证金不及时退还、违规占用挪用、利益寻租、围标串标等一系列问题,确保投标保证金资金安全,维护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营造公开公平公正市场环境,有力推进全流程电子化交易,进一步提高政务服务便利化水平,优化招投标市场环境,提升市场主体的获得感和满意度。二是管理存在风险隐患。年我市工程建设项目收取投标保证金逐年增长,2020年总额规模超过15亿元,涉及市场主体数万家。我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保证金管理不规范,多头管理,方式多样,存在退还不及时、资金挪用、利益寻租、信息外泄等问题隐患,市场主体和社会多有诟病,交易主体合法权利难以有效保障,损害了我市的营商环境。三是线上统一收退是大势所趋。各地在在整合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时,都把投标保证金线上集中统一管理作为交易中心一项服务创新举措。兄弟城市实施投标保证金集中管理后,相关投诉量大幅下降。为此,进一步规范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秩序,维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营造公开公平公正的交易环境,改进我市目前投标保证金管理松散、流程不一、收退不及时等问题,迫切需要从市级层面出台相关的规范性指导文件,加强投标保证金管理。

二、有关制定依据

一是《江苏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全面推行公共资源交易全程电子化、无纸化交易,优化交易规则、流程、服务和监管,降低交易成本”。二是《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政务办关于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实施意见的通知》(苏政办发〔2019〕89号)要求,“实现全流程‘不见面’交易”,“逐步实现交易事项‘一网通办’,不断提高服务事项网上办理比例”。三是《2021年全省营商环境评价方案(征求意见稿)》(省苏营商联办函〔2021〕22号)已将“是否已全面实施保证金在线收退管理”纳入2021年度招标投标评价指标;四是《连云港市优化营商环境政策100条(2021年版)》(连发〔2021〕12号)“降低公共资源交易成本”中明确要求“规范投标保证金收退管理,推行保证金集中收退”。

三、主要内容

《意见》全文共五部分十七条。明确了投标保证金的适用范围、职责分工、收缴规则、退还规则以及附则。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投标保证金代收代退与统一管理,制定投标保证金收退流程图,实行线上收退。各相关行业监管部门负责对投标保证金管理实施监督。

关联阅读: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行市本级投标保证金线上统一收退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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