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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促进乡镇工业集中区提升发展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 时间:2021-09-02 08:35:54
  • 来源:市工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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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就《关于促进乡镇工业集中区提升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意见》出台的背景情况

我市的发展,既离不开顶天立地的大项目,也离不开铺天盖地的小企业、小项目,乡镇工业集中区正是这些小企业、小项目的重要载体,乡镇工业集中区的提升发展是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业立市、产业强市”核心战略的必然要求,能有效促进县域经济发展,有利于富民增收,服务乡村振兴大局。

自2019年底以来,按照市领导的要求,市工信局组织开展了对周边市、县发展乡镇工业的先进经验进行学习调研,也对我市乡镇工业发展情况进行了调查摸排。通过比较分析发现,我市的乡镇工业,无论是大中小企业总数还是规模以上企业数,跟周围地区相比都有明显差距。

在这种情况下,为了加快乡镇工业发展,充分发挥乡镇工业集中区在壮大工业、做优产业、富民增收的新引擎作用,促进产业集聚,推动产业升级,培育特色产业,促进城乡统筹融合发展,市工信局根据市政府工作部署,组织起草了该《意见》。起草过程中,广泛征求了各县区、市各有关单位的意见,修改意见均予以吸收采纳。8月25日,经市政府第7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随后印发。

二、《意见》的主要内容

《意见》明确了我市乡镇工业集中区的发展目标、提升发展举措和重点发展任务。

针对当前工业集中区工业集中区发展规划有待完善、产业结构层次不高、产业集聚效应不足、支柱企业和优质项目缺乏等现实问题,《意见》明确了我市乡镇工业集中区的发展目标、提升发展举措和重点发展任务。

《意见》制定了我市乡镇工业集中区产业规模、企业培育和融合发展三个方面到2025年要达成的目标任务。

《意见》制定的四项提升发展举措包括:一是要求各乡镇工业集中区进一步明晰产业定位和做好产业提升规划,集中发展1-2个特色产业;二是着力推动用地、用能、排放等资源要素向集中区内投资强度高、亩均产出高、亩均税收高、本地就业高的“四高”项目倾斜;三是加强基础设施配套,增强工业集中区的功能和辐射力;四是健全建强服务队伍,保障集中区内的项目建设和企业高效运营。

《意见》指出了乡镇工业集中区下一步发展的五个重点任务:一是积极招引与工业集中区主导产业相关联的项目入驻,打造成承接发达地区产业转移的重要载体之一;二是推动关联产业集中区的协同化、差异化和特色化发展,支持乡镇围绕细分的特色产业精耕细作;三是引导企业通过实施技术改造实现产业转型升级,进一步做大做强;四是提高招商引资实效,以产业链延伸吸引配套合作项目;五是多措并举带动创业就业。

三、《意见》的贯彻落实

为了让《意见》能够深入贯彻落实,明确了四个方面的工作机制,一是成立了乡镇工业集中区提升发展领导小组,具体承担乡镇工业集中区建设工作的协调、推进等工作;二是建立“会议推进、季度统计、年度评比、典型引路”四项工作机制;三是进一步加大政策扶持力度,调动积极性;四是严格督查考核。


关联阅读:市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乡镇工业集中区提升发展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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