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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非洲猪瘟防控工作的实施意见》 政策解读

  • 时间:2019-12-26 09:06:43
  • 来源:市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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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为什么要出台该《实施意见》?

非洲猪瘟防控虽然取得阶段性成效,但疫情防控形势仍然复杂严峻,受全国疫情和猪周期等多重因素影响,生猪生产和保供稳价压力较大。制定出台我市《实施意见》,进一步强优势、补短板,对打好打赢非洲猪瘟防控持久战、维护供给安全、保障经济社会稳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二、《实施意见》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非洲猪瘟防控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9〕31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非洲猪瘟防控工作的实施意见》(苏政办发〔2019〕69号)等文件精神,抓牢抓实防控工作,构建防控长效机制,确保每项措施有人抓、有人管、能落地。落实属地责任,强化组织领导,层层传导压力,逐级压实责任,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

三、《实施意见》的主要目标是什么?

第一,建立健全全产业链监管。管控各环节风险,堵塞防控漏洞。对非洲猪瘟疫情传入、发生、传播的各个风险环节,提出了针对性的防控措施和监管要求。

第二,建立健全防控长效机制。采取有效措施稳定基层机构队伍,建立健全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和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保障动物防疫工作经费和专项业务经费,补齐动物防疫设施设备短板。落实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从业者主体责任,加强对关键防控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第三,坚持防疫生产两手抓。标本兼治重治本,着力提升动物疫病防控能力,进一步加强非洲猪瘟防控工作,稳定生猪生产发展,努力做好猪肉市场保供工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维护经济社会稳定发展大局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四、《实施意见》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实施意见》共6个部分、16条重点工作,围绕养殖环境净化、餐厨废弃物管理、生猪检疫监管、生猪产品加工经营环节监管、进出境管理、动物防疫体系建设和责任落实等作出了全面部署。

在养殖环节,要求养猪场(户)改善防疫条件,做好防疫工作。同时,明确了餐厨废弃物全链条管理的原则和要求。在运输环节,要求规范产地检疫,严肃查处违规出证等行为,建立完善生猪运输车辆备案管理和指定通道运输制度,落实清洗消毒措施,强化查验监管。在屠宰环节,重点是明确要求落实屠宰厂非洲猪瘟自检和驻场官方兽医两项制度。同时,要求加大生猪屠宰厂资格审核清理力度,明确对不符合条件的,一律吊销生猪定点屠宰证。在加工经营环节,重点明确了加工经营主体的检查检测制度,要求市场监管部门加强监督检查并开展抽检。在进出境管理方面,严格进出境检验检疫,开展专项行动,持续保持海上、关区、陆路边境等打击走私高压态势。在动物防疫体系建设和责任落实方面,稳定机构队伍和完善动防体系两手抓,及时补齐补强短板。同时,强调要进一步压实属地管理、部门监管和防疫主体责任,严肃追责问责。

关联阅读: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非洲猪瘟防控工作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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