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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市推进高新技术企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政策解读

  • 时间:2019-12-17 10:37:06
  • 来源:市科技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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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推进高新技术企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苏政发〔2019〕41号)(以下简称《省政策》),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紧紧围绕“高质发展、后发先至”的目标要求,量质并举壮大高新技术企业集群,12月16日,市政府印发了《连云港市推进高新技术企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连政发〔2019〕108号)(以下简称《市政策》)。

一、起草的背景与过程

当前,国家、省对科技创新都提出了很多新的要求,尤其是十九大以来,将科技创新摆在发展全局的核心位置,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对科技创新也有一系列重要论述。6月10日,省政府正式印发《省政策》。文件要求,全省各地市要加大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力度,把培育壮大高新技术企业作为重中之重的任务,出台更加务实管用的政策措施,量质并举壮大高新技术企业集群,为江苏实现高质量发展走在全国前列的目标打下坚实基础。

为适应省级工作要求,提升连云港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水平,量质并举壮大高新技术企业集群,高水平建设创新型城市和“强富美高”新港城提供有力支撑,在认真分析研究《省政策》的基础上,充分学习借鉴兄弟省市先进经验,从我市实际出发,市政府出台了《市政策》

二、主要内容

《市政策》分为4个方面、共15条。

第一方面是强化高新技术企业培育。主要包括五条政策:一是加大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资金投入力度,对纳入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的企业给予5万元培育奖励。对入库培育后首次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给予30万元奖励,对第二次及以上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给予10万元奖励,支持其开展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新业态创新;二是建立入库培育企业贡献奖励机制,对年应税销售首次达到2000万元以上的高新技术企业,市财政按年应税销售的1%予以奖励,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100万元;三是降低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成本,对通过评价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在全面执行国家研发费用175%税前加计扣除政策基础上,可再按不高于25%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标准对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企业给予奖补;四是降低科技型小微企业创业门槛;五是促进高新技术企业集聚发展。

第二方面是提升高新技术企业创新能力。主要包括鼓励高新技术企业建设高水平研发机构、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和科技成果转化、引导高新技术企业集聚高层次人才等3条政策,真正将研发机构建在企业、科技成果转化到企业、创新人才、高校专家和技术引入到企业,提升高新技术企业研发实力和创新发展水平。

第三方面是促进高新技术企业发展壮大。主要包括加大对高新技术企业的信贷支持、加快高新技术企业直接融资、推动高新技术企业在“科创板”上市等3条政策,进一步完善高新技术企业科技金融服务体系,助推高新技术企业做大做强。

第四方面是优化高新技术企业发展环境。主要包括加快高新技术企业创新产品应用推广、全面落实高新技术企业股权激励政策、激励高新技术企业知识产权创造、建立容错机制等4条政策,营造更好环境,让高新技术企业及企业家有信心、有耐心、有定力地开展自主创新。

三、下一步实施举措

一是抓紧制定配套措施,积极督促各有关部门、县区政府、功能板块管委会抓紧制定实施细则或配套措施,充分释放政策红利。二是加强政策宣传,充分利用各类新闻媒体和传播媒介,广泛开展宣传讲解和培训辅导,确保政策宣传解读到位、组织实施到位、要求落实到位。三是切实加强督促检查。强化政策落实主体责任,把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列入各部门、各地区和各单位年度工作重点任务,加强督查问效,推动政策精准落地。


关联阅读:市政府关于印发连云港市推进高新技术企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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