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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市推进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示范城市建设工作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 时间:2022-05-11 15:26:51
  • 来源:市文广旅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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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快推进连云港市国家文化和旅游示范城市建设工作,全面提升文化和旅游消费质量和水平,提高文化和旅游消费对社会经济的贡献,市文广旅局起草了《连云港市推进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示范城市建设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

一、起草过程

按照国家、省工作部署,市文广旅局牵头起草了《工作方案》。起草过程分为三个阶段。

一是前期准备阶段。市文广旅局成立《工作方案》编制小组,深入研究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激发文化和旅游消费潜力的意见》、省政府《关于促进文化和旅游消费若干措施的通知》和文旅部《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试点示范城市工作评价参考》,充分借鉴南京、苏州在创建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示范城市过程中的工作经验,立足我市文旅市场特点,明确《工作方案》起草的主要思路和框架。

二是方案起草阶段。市文广旅局积极对接各县区、功能板块以及市发改委、市商务局、市财政局等相关部门,重点突出消费品牌建设、消费潜力激发、市场环境优化、城市影响力扩大等方面的工作。

三是征求意见阶段。经过三轮征求意见,市文广旅局累计收集到32家单位的修改意见并全部采纳,对夜游经济发展、文旅项目推进、新业态产品打造、人才队伍建设等内容进行了修改完善。

二、主要特点

《工作方案》在起草过程中,紧密结合连云港市情,制定个性化举措,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是注重产品供给。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从打造节庆品牌、培育文旅新业态、落实文旅惠民措施等出发,丰富文旅产品供给,进一步满足港城市民和游客对高质量文化和旅游消费的新需求、新期待,更好发挥文化和旅游对经济增长的带动作用。

二是优化消费环境。以深化供给侧改革为主线,提升旅游公共交通服务,推进文旅公共服务数字化,完善文旅设施功能,补齐文旅公共服务短板,进一步优化文旅消费环境,推动文化旅游公共服务保障更便捷、更精准、更充分,构建主客共享的文化和旅游新空间。

三是扩大城市宣传。以打造国际文化旅游目的地为目标,加大城市形象宣传,实施城市文化传播、旅游推广工程,加强与央视、中国旅游报、中国文化报等国家媒体合作,深化与长三角、珠三角等城市及“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文旅交流,进一步拓展文化和旅游市场,扩大连云港文旅在国内外的显示度。

三、主要内容

《工作方案》共有4个方面15条具体内容,明确了总体要求、工作目标、主要任务、保障措施,从丰富文旅产品供给、激发文旅消费潜力、优化文旅消费环境、扩大城市影响力、推动文旅项目建设等方面出发,促进文旅消费规模不断扩大,全面推动文旅产业发展高质量发展,逐步形成文化和旅游消费“连云港模式”。

关联阅读: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连云港市推进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示范城市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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