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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所在地和劳动合同履行地不一致,执行哪里的最低工资标准?

  • 时间:2026-10-05 10:54:16
  • 来源:市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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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劳动合同实施条例》规定,劳动合同履行地与用人单位注册地不一致的,有关劳动者的最低工资标准、劳动保护、劳动条件、职业危害防护和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等事项,按照劳动合同履行地的有关规定执行;用人单位注册地的有关标准高于劳动合同履行地的有关标准,且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按照用人单位注册地的有关规定执行的,从其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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