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连云港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不动产出租出借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连云港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机关事务工作的重要指示论述,进一步规范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不动产出租出借和资产处置行为,维护国有资产权益,发挥国有资产使用效益,结合工作实际,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研究起草了《连云港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不动产出租出借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连云港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欢迎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于2025年9月21日前,通过电话或电子邮箱等方式提出宝贵意见建议。
联系人:贾焕超;联系电话:85825522;电子邮箱:gyzcglc315@163.com;联系地址:连云港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资产管理处(海州区朝阳东路69号市行政中心315室)
附件:
1.连云港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不动产出租出借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doc
2.连云港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办法(征求意见稿).doc
连云港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2025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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