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防和民防是什么关系?
人防和民防是什么关系?
《省实施办法》第二条第一款规定:“人民防空是国防的组成部分,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方面,是现代城市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利国利民的社会公益事业。人民防空实行长期准备、重点建设、平战结合的方针,贯彻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与城市建设相结合,与防灾、救灾和处置突发事件相兼容的原则,坚持防空防灾一体化。”
中国人民防空,简称人防,是指国家动员和组织群众采取防护措施,防范和减轻空袭危害的活动,具有明显的国防属性。民防,一般理解是关于广大社会公众的安全与应急防护,是一个国际通行的概念,指的是国家组织群众防范和减轻空袭、自然灾害与其他事故灾害的措施和行动,不单具有国防的属性,还有平时防灾救灾和应急援的属性。我国人民防空履行“战时防空、平时服务、应急支援”的使命职能,是党和国家从我国国情和实际出发作出的根本性、制度性的战略安排。人防逐步实现向民防的转变,是人民防空发展的必由之路,也是与国际民防接轨、加强国际交流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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