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知识库> 公共服务

自来水公司进行管道施工占用道路造成人身损害的,自来水公司是否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 时间:2017-08-24 12:00:28
  • 来源:公用事业
  • 阅读次数:
  • 字体:[ ]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九十一条规定:在公共场所或者道路上挖坑、修缮安装地下设施等,没有设置明显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施工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窨井等地下设施造成他人损害,管理人不能证明尽到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第二十六条规定: “ 被侵权人对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

 

扫一扫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