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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型户外广告的审批

  • 时间:2018-04-02 12:00:05
  • 来源:公用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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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市城管局不见面审批服务事项知识清单
部门名称 连云港市城管局(市容与广告处)
事项名称 大型户外广告的审批



所需材料



1.大型户外广告管理协议
2.租赁合同(自用除外)
3.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或申请单位法人身份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4.安全鉴定
5. 载体占用协议(自用除外)
6. 产权证明
7. 现状图及效果图
8. 广告经营者营业执照复印件
9. 规范设置与安全承诺书
10. 户外广告设置申请审理表
政策依据:【行政法规】《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2011年1月8日根据《国务院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正) 第十一条 在城市中设置户外广告、标语牌、画廊、橱窗等,应当内容健康 、外型美观,并定期维修、油饰或者拆除。大型户外广告的设置必须征得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第十七条第二款 单位和个人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上张挂、张贴宣传品等,须经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批准。 【地方性法规】《江苏省广告管理条例》(江苏省人大常委会2010年1月21日通过) 第二十五条 建造用于发布户外广告的专用设施,应当符合户外广告设置规划,并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相关审批手续。不符合户外广告设置规划的,有关审批部门不得批准。城市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城市和建制镇的建成区内户外广告设施的设置管理工作。
相关联系人 姓名 办公电话 手机
窗口负责人 唐泽林 0518-85868123 13675290088
窗口经办人 唐涛
张士红
房树卿 0518-85868087 15240337063
13675290022
13815650266
后方承办处室负责人 李庆新 0518-85515952 13912182211
后方承办处室经办人 成以龙 0518-85505771 13675290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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