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物价局文件
连价费〔2013〕234号
关于对《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培训班
收费标准的批复
连云港质量技术监督局:
你局《关于举办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国家标准和卓越绩效模式自评报告编写培训班收费标准的请示》收悉。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规范培训收费管理的通知》(苏价费[2003]408号、苏财综[2003]157号)规定,现将该培训班收费标准批复如下:
一、培训费264元/人(每课时3元,共88课时);
二、教材资料费按实收取。
本期培训结束,此文自行废止。
连云港市物价局
2013年12月18日
抄送:市物价检查执法分局。
连云港市物价局办公室 2013年12月1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