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档案局:
你局《关于举办档案业务培训班的请示》收悉。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省档案局有关培训收费问题的复函》(苏价费[2004]54号)、《关于规范培训收费管理的通知》(苏价费[2003]408号)文件规定,现核定“档案业务培训班”收费标准如下:
1、档案法规、管理、数字化管理培训费384元/人(每课时4元,共96课时);
2、会计档案管理办法培训费192元/人(每课时4元,共48课时);
3、归档文件整理办法、法规培训费192元/人(每课时3元,共48课时);
二、学员食宿费用自理。
本期培训结束,此文自行废止。
连云港市物价局
2013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