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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
国家公布取消314项行政事业性收费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13-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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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布取消
314
项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财综〔
2013
〕
98
号),其中涉及江苏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有
3
项,分别是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行政性收费、拘留人员伙食生活费和医疗费、市场登记注册收费。我市从
2009
年起已免征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行政性收费以及市场登记注册收费。拘留人员伙食生活费、医疗费的取消,每年将为市区有关拘留人员减少支出近
28
万元。下一步,市物价局将对文件中规定的取消项目收费进行监督管理,发现不按规定取消和免征相关收费的,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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