伴随着夏收工作的开展,为进一步鼓励秸秆综合利用,促进环境保护和农民增收,市物价局会同市供电部门对各县区秸秆初加工用电政策的落实情况开展核查。一是对全市秸秆初加工用电单位进行梳理,核对其生产情况和用电情况;二是对符合享受执行农业生产用电价格的秸秆初加工单位进行现场抽查,将优惠政策落到实处;三是就当前秸秆初加工单位存在的经营性质较为自由和零散,经营内容变化频繁的情况,建议供电部门形成长效的监督核查机制。
据统计,目前全市共有
172
家秸秆初加工用户享受用电优惠政策,其中东海
47
家、灌云
4
家、灌南
12
家、赣榆
109
家。此项优惠电价政策将为秸秆初加工企业节省生产电费约
42%
,大幅降低了企业生产的直接成本,有效推动企业积极投入秸秆综合利用事业,扎实服务全市环境保护和资源综合利用大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