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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省物价局 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第一批清理涉及民生收费项目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13-0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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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物价局(分局)、财政局:
现将《江苏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第一批清理涉及民生收费项目的通知》(苏价费[2012]374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相关单位接文后,及时到价格主管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变更手续。并做好收费公示工作。
2013
年1
月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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