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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市级机关党员发展对象培训班收费标准的复函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13-0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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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机关工委:
你单位《关于举办市级机关党员发展对象培训班的请示》收悉。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局《关于规范培训收费管理的通知》(苏价费[2003]408号)、市物价局、市财政局、市监察局《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培训收费管理办法》(连价费字[2008]335号)文件规定,现核定“市级机关党员发展对象培训班”收费标准如下:
一、培训费(含教材资料费)共计150元/人。
二、学员食宿费用自理。
本期培训结束,此文自行废止。
连云港市物价局
2013
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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