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质量技术监督局:
你单位《关于拟举办食品及相关产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知识培训班的请示》收悉。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规范培训收费管理的通知》(苏价费[2003]408号、苏财综[2003]157号)、连云港市物价局、财政局、监察局《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培训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连价费字[2008]335号、连财综[2008]17号)文件精神,现将“食品及相关产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知识培训班”收费标准批复如下:
一、培训费144元/人(每课时3元,共48课时)。
二、教材资料费、食宿费用按实收取。
本期培训班结束,此文自行废止。
二○一二年六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