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
2、《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的决定》;
3、《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民政部令第14号;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5、《收养登记工作规范》;
6、《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启用新式〈收养登记证〉的通知》民办函〔2006〕20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