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8日,为推进公立医疗机构价格综合改革,调动医疗机构加强价格管理和控制医药费用增长的积极性,根据《省物价局关于试行医疗服务价格动态管理的通知》(苏价医[2013]449号)的要求,市物价局对东海县物价局考核两家参改医院情况进行跟踪指导。
市物价局工作人员听取了东海县物价局相关人员考核情况介绍,查阅了相关资料,对县物价局的初步考核结果进行复核,并对下一步工作提出要求:一是对医疗机构提供的相关资料加强复核,力求准确,并要求医疗机构盖章确认;二是对每项考核指标必须精心测算,保证考核结果准确,不产生争议;三是要考虑医院间价格平衡,防止价格虚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