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全省平价商店工作会议精神,扎实推动全市平价商店长效管理工作,近期,市物价局会同市财政局按照修订后的《连云港市平价农副产品平价商店管理考核办法》对全市平价商店实施半年考核。
考核由市物价局、市财政局牵头,各县区负责平价商店工作的同志共同配合组成两个考核组,采取
“
家家到
”
方式进行现场考核,并结合日常管理情况进行综合评分。考核组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考核办法实施考核,考核组成员签字核定考核成绩,并经平价商店负责人签字认可后形成考核结论,坚决杜绝把关不严、打人情分、弄虚作假等情况,确保考核结果与平价商店实际履行义务和执行管理的情况真实对应。
全市平价商店考核情况总体良好,经考核合格的平价商店平均成绩达到
89.11
分,市物价局会同市财政局按照省定比例,根据考核得分高低分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形成考核结论,并汇总统一报送省物价局和省财政厅。省物价局和省财政厅将依照考核成绩和等次对合格的平价商店进行以奖代补奖励。同时,此次考核成绩也将按照
30%
的比例纳入全市平价商店年度考核综合成绩,作为年度市级以奖代补的奖励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