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在削减审批事项审批环节同步削减审批收费,进一步规范收费行为,根据《连云港市关于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意见》(连发【
2014
】
2
号)精神,在市审改办牵头下,市物价局积极做好市级行政审批事项中收费项目的核查清理工作。本次清理对象是市交通局等
50
家单位
98
项行政审批事项。市物价局对各有关单位第一轮申报行政审批收费项目
67
项、第二轮清理保留
59
项,包括收费项目与行政审批事项的关联性(即收费项目是否是行政审批事项的法定环节,经法定程序批准在行政审批事项中作为前置代收代缴的收费项目)一并进行梳理和清理。经过梳理、汇总和两次审核,在各相关单位进一步确认后,市物价局最终建议保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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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收费项目上报市审改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