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为修订《连云港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市物价局成本分局会同服务处形成专门监审小组,选择市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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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物业服务企业服务收费成本进行调查和审核。
监审小组按照《物业服务定价成本监审办法(试行)》、《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江苏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等规定,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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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物业服务企业
2013
年度的人员费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日常运行维护费、绿化养护费、清洁卫生费、秩序维护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办公费、管理费用、固定资产折旧等成本进行了重点调查与审核,对无法分开核算的共用成本,按物业服务营业收入比进行分摊成本。
此次成本监审为政府部门制定物业服务收费等级标准提供了科学的理论依据,为促进港城物业服务行业健康发展和广大市民安居乐业奠定了扎实的基础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