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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胡克违反明码标价规定行为的处罚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16-08-25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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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2016〕连价连案5号
处罚名称:
关于对胡克违反明码标价规定行为的处罚
处罚类别1:
罚款
处罚类别2:
处罚事由:
当事人经营的海鲜饭店销售海鲜未按规定明码标价
处罚依据:
《中华人名共和国价格法》第四十二条和《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十三条的规定
行政相对人名称:
胡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组织机构代码:
工商登记码:
税务登记号:
身份证件号码:
3207*************9X
法定代表人名称:
处罚结果:
罚款4000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16/08/18
处罚机关:
连云港市物价局
当前状态:
正常
更新时间:
2016-0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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