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2015〕连价分案4号
案件名称
关于对连岛武老大酒店不正当价格行为的处罚
处罚事由
当事人未按规定明码标价,同时销售海鲜重量与实际不相符
处罚种类
罚款
处罚依据
《中华人名共和国价格法》第四十条和《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七条、第十三条的规定
行政相对人名称
连岛武老大酒店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组织机构代码
工商登记码
税务登记号
居民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姓名
宋亚权
处罚结果
罚款0.8万元
处罚生效期
2015/8/14
处罚截止期
2099/12/31
处罚机关
连云港市物价局
当前状态
0
地方编码
320700
单位编码
JS070000WJ
备注
行政处罚编码
JS07000WJ-CF-0002
信息使用范围
失信严重程度
一般
公示截止期
2016/8/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