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南生态环境局2024年4月10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 时间:2024-04-10 09:10:10
  •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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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做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4月10日-2024年4月16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18-83263018(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大厅)

邮箱:gnxhpk@126.com

通讯地址:灌南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大厅

邮 编:222500

序号

建设单位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灌南县金凯包装有限公司

年产6000吨聚乙烯食用菌包装袋项目

江苏省灌南县现代农业产业高质量发展示范园农业大道66号

项目为新建,位于江苏省灌南县现代农业产业高质量发展示范园农业大道66号。用地面积16357平方米;总投资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万元。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产6000吨聚乙烯食用菌包装袋的生产能力。

1.废水:

按“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原则设计、建设、完善厂区给排水系统。按《报告表》要求,生活污水和经隔油池处理后食堂废水一起经化粪池预处理后,与循环冷却废水一起接管至宏兴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项目废水不得外排。

2.废气:

项目在工程设计及建设中,应不断优化完善废气处理方案,确保各类工艺废气的处理效率及排气筒高度等达到《报告表》提出的要求。废气产污工段全过程均须在密闭车间进行,加强废气的收集处置,减少无组织废气的排放。项目运营过程中吹膜、印刷、制袋工艺产生的废气(非甲烷总烃),经整体密闭+集气罩+微负压收集后,与经密闭负压收集后的危废暂存间产生的废气,一起通过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尾气由不低于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排放。项目废气排放执行《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38-2022)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相关标准要求,项目废气须达标排放。

3.噪声:

应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减振、隔声和距离衰减等处理,同时必须严格控制生产时段,减少生产噪声。运营期项目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噪声排放限值。

4.固废:

落实固废的规范堆放和安全处置。应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认真落实固废分类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固体废物管理须严格按照《江苏省固体废物全过程环境监管工作意见》(苏环办〔2024〕16号)有关规定执行。一般工业固废须委托有主体资格和技术能力的单位处置或利用。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严格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完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环境管理的通知》(苏环办〔2023〕327号)等有关规定。危险废物应委托具备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安全处置,并按规定办理危险废物转移处理审批手续。厂内危险废物暂存场所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等规定和要求,防止产生二次污染。

2

连云港科隆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年加工500万件手机零配件项目

江苏省连云港市灌南县灌南经济开发区光电产业园6号厂房

项目为新建,位于江苏省连云港市灌南县灌南经济开发区光电产业园6号厂房。用地面积3500平方米;总投资5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4万元。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加工500万件手机零配件的生产能力。

1.废水:

按“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原则设计、建设、完善厂区给排水系统。按《报告表》要求,废冷凝水回用于切削液的配置,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标后,接管至灌南海西污水处理有限公司集中处理,项目废水不得外排。

2.废气:

项目在工程设计及建设中,应不断优化完善废气处理方案,确保各类工艺废气的处理效率及排气筒高度等达到《报告表》提出的要求。废气产污工段全过程均须在密闭车间进行,加强废气的收集处置,减少无组织废气的排放。项目运营过程中CNC加工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经经设备自带的油雾净化器处理后,经管道收集,由不低于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喷砂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集气罩收集,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不低于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项目废气排放执行江苏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中相关标准要求,项目废气须达标排放。

3.噪声:

应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减振、隔声和距离衰减等处理,同时必须严格控制生产时段,减少生产噪声。运营期项目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噪声排放限值。

4.固废:

落实固废的规范堆放和安全处置。应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认真落实固废分类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固体废物管理须严格按照《江苏省固体废物全过程环境监管工作意见》(苏环办〔2024〕16号)有关规定执行。一般工业固废须委托有主体资格和技术能力的单位处置或利用。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严格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完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环境管理的通知》(苏环办〔2023〕327号)等有关规定。危险废物应委托具备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安全处置,并按规定办理危险废物转移处理审批手续。厂内危险废物暂存场所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等规定和要求,防止产生二次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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