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现代服务业(文化)发展专项资金需要审查吗?
【规范性文件】《江苏省政府关于加快文化事业和产业发展若干经济政策的通知》(苏政发〔2006〕113号) (十四)设立省级文化产业引导资金,采取贴息、补助等方式,重点支持动漫等文化产业的发展。 【规范性文件】《江苏省省级现代服务业(文化)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苏财规〔2016〕4号) 第九条 省文化厅的主要职责包括: (四)组织项目申报,指导市县项目申报和初审; 第十一条 市、县文化部门的主要职责包括: (一)根据年度项目申报指南和相关规定,会同当地财政部门做好专项资金的申报工作,负责审核申报单位的申报资格,项目的可行性、真实性,申报项目材料的完整性,申报项目与文化类产业发展的关联度;
扫一扫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