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促进生态环境修复”案例入选森林资源民事纠纷典型案例

  • 时间:2022-06-27 11:34:28
  • 来源:连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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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最高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一批全国森林资源民事纠纷典型案例,我市法院办理的一件森林失火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入选。在该案中,体现了人民法院秉持恢复性司法理念,立足森林环境要素特点,创新修复方式,着力促进生态环境功能及时有效修复。

2019年9月,仰某梅兄妹3人携带火种、纸钱至我市某山上上坟烧纸。仰某梅引火时不慎点燃周围落叶、灌木,3人扑灭了明火,但未继续观察也未向有关部门报告即离去。后暗火复燃导致大面积山林被烧,经林业部门出具评估报告和修复方案,认定失火行为导致的森林生态效益期间损失为39.3万元,主要包括涵养水源、保育土壤、固碳释氧、积累营养物质、净化大气环境、森林防护、保护野生动物功能价值等。修复方案为栽植黑松1500株和朴树500株,营造混交林方式,验收时苗木保存率应达到90%以上,修复所需替代费用为39.3万元。

案发后,仰某梅于当日主动投案,3人共计交纳43万元作为生态环境效益损失赔偿金,并表示超出损失部分作为补植修复保证金。连云港开发区检察院以失火罪对仰某梅提起公诉,同时对仰某梅等3人提起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灌南县法院一审判处仰某梅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仰某梅等3人连带赔偿生态环境效益损失39.3万元,于2021年10月31日前按照修复方案要求补植复种;如逾期未履行,连带赔偿生态修复费用39.3万元(已交纳的保证金予以抵扣)。宣判后,各方未上诉、抗诉,一审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

本案中,法院依据林业部门出具的专业意见,制定详细修复方案作为判决附件,明确被告履行修复义务的具体要求,并准许被告自愿交纳保证金作为履行修复义务的担保,有效保障了森林生态环境及时修复。本案巡回审判通过“线上直播+线下补植”方式,引导公众形成生态祭祀、安全用火的良好社会风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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