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1、分类:服务类
2、服务事项名称:征收、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上报有关材料。
3、服务对象:年满16周岁未满60周岁和年满60周岁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农村有户籍的参保人。
4、起止时间说明:每年正常时间1月1日至12月31日。
5、服务内容: 收集参保人的身份证和户口本复印件、照片、缴费等相关信息;办理参保和享受待遇手续。
6、服务依据:依照省市县人力资源的有关文件要求来开展工作。
7、收费项目名称、标准:无偿提供服务
8、收费依据:
9、联系单位:温泉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所
10、办公(办事)地址:温泉镇劳动所
11、联系人:马丽萍
12、联系电话:878431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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