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县境内航道通航水深不足的如何处理?
按照国家内河通航技术标准规定,我县境内的航道等级从等外级到三级,不同等级航道的通航水深标准各有相应的数值。本县境内疏港航道、盐河航道等级为3级,通航水深最低尺度为3.2米、可通行载重1000吨级国家标准型船舶;4、5级航道通航水深最低尺度为2.5米。其余航道等级为2.0米以下。由于现在运输船舶的载重量大多超过航道设计通行水深标准,为保证航道畅通,航道管理部门每年都要测量航道通航水深2次。如发现航道内有达不到相应等级通航标准要求的航段,航道部门将及时上报并组织实施疏浚,确保达到通航标准。
扫一扫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