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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市区居民用天然气阶梯价格调整优化

  • 时间:2021-12-30 17:19:58
  • 来源:连云港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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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从市发改委获悉,根据《省发改委关于落实为民办实事调整优化城镇居民燃气阶梯气价政策的通知》(苏发改价格发〔2021〕953号)精神,研究制定了调整优化市区(不含赣榆区,下同)居民用天然气阶梯价格政策实施方案,该方案在居民用气各阶梯销售价格仍执行原标准的前提下,提高每户家庭阶梯气量标准。

一、调整优化内容

(一)提高阶梯气量标准。对家庭人口为4人及以下的用户,

第一阶梯居民每户每年用气量由0-360(含)立方米调整为0-400(含)立方米。

第二阶梯居民每户每年用气量由360-960(含)立方米调整为400-1200(含)立方米。

第三阶梯居民每户每年用气量由960立方米以上部分调整为1200立方米以上部分。

(二)新增一户多人口用气量政策。对家庭人口超过4人的用户,每增加1人,第一、二阶梯年用气量上限分别增加100、200立方米。用户可凭户口簿(本)、居住证或所属街道(社区)证明,经燃气公司确认后执行。

(三)居民用气各阶梯销售价格仍执行原标准,不作调整。

二、执行时间

原有阶梯气价计费周期不变,调整后的阶梯价格政策从2022年3月1日起执行。(以年为计费周期,从当年的3月到次年的2月)

三、保障措施

(一)对持有民政部门颁发的《连云港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连云港市特困人员供养证》或市总工会颁发的《特困职工证》的用户,可凭证件每户每年在第一阶梯内给予120立方米的免费用气基数。

(二)对于明确规定执行民用气价的非居民用户(各类学校、养老福利机构、社区居委会等),暂不实施阶梯气价,其用气价格仍按居民第一阶梯、第二阶梯的平均水平2.91元/立方米执行。

(三)燃气经营企业要做好抄表结算、价格公示和宣传解释工作,进一步强化内部管理,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确保政策执行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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