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互动交流> 热点回应

交警支队:关于进一步规范城区道路停车秩序的通告

  • 时间:2020-08-11 10:21:25
  • 来源:连云港发布
  • 阅读次数:
  • 字体:[ ]

为加强城市静态交通管理,进一步改善城区停车秩序,提升文明交通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等法律法规,决定对我市城区部分路段机动车违停及城区范围内机动车违停占用盲道、消防通道的行为实行严管。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违停严管路段:

24小时违停严管路段:  文昌路(郁洲路至糖兴巷段)、龙河路(苍梧路至朝阳路段)、大庆路(通灌路至新孔路段)、整洁路(通灌路至海昌路段)、馨香路(盐河路至新孔路段)、瀛洲路(海连路至绿园路段)、人民路(沈圩路至工农路段)、连云港火车站站前落客平台及地下停车场、解放路(和平桥至高渠道段)、巨龙路(全线)、苍梧路(东盐河路至瀛洲路段)、绿园路(全线)、南极路(解放路至海宁路)、海昌路(解放路至海宁路)、青年路(全线)、玉兰路(科苑路至学院路段)。

限时违停严管路段:  崇德巷(全线)6:30—20:00、幸福路(秦东门大街至东风路段)7:00—19:00、郁洲路(郁海广场至朝阳路)7:00—19:00、惠苑路(馨香路至海宁路段)7:00—19:00。

二、违停严管行为:

城区范围内机动车占用盲道、消防通道停车的。

三、机动车在上述严管路段和时段内违停及占用盲道、消防通道违停的,将依法拖移车辆,并按照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和禁止标线指示,  处以罚款100元、记3分。

四、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通告。


连云港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0年8月10日


扫一扫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