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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局:市级人才公寓2018年第三批租住人员开始申报

  • 时间:2018-10-29 20:06:29
  • 来源:市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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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连云港市市级人才公寓2018年第三批租住人员申报工作的通知

市各有关单位:

为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进一步优化我市人才环境,根据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住房局《关于印发〈连云港市人才公寓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连人社发〔2014〕289号)文件精神,我市在市区茗泰花园建成了市级人才公寓(以下简称人才公寓)。

人才公寓位于花果山大道东,苍梧路北,市科创城对面。房屋面积50m2左右,一室一厅一厨一卫一阳台。房间内部按照“拎包即住”的标准进行精装修,配置了厨具、卫浴、电热水器、壁挂式空调、电视机、衣厨、床铺、桌椅等,接入宽带网络和有线电视,并由市人社局实行保姆式管理。为进一步发挥人才公寓在引才留才方面的积极作用,决定开展2018年第批租住人员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人才公寓属于周转性住房,主要为引进来连工作的高层次人才提供临时性、过渡性住房。

二、运行机制

人才公寓坚持向企业生产一线倾斜,向高层次人才倾斜,实行“只租不售、租金优惠、集中管理”的运行机制。其中博士免收租金,硕士减半收取租金,租期原则上最长不超过3年。用人单位作为管理对象,与人才公寓管理部门签订租住合同,并负责租住人员的管理。

三、申报范围

申报对象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学历或职称要求:在本市市区各类用人单位工作的具有全日制博士学历正高职称的人才;在本市市区企业或科研院所工作的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或副高及以上职称的各类人才。

2.就业时间:2017年1月1日以后来连市区工作的人才(以社保缴纳时间为准)。

3.房产要求:本人及其家庭成员目前未租住公有住房,工作单位未安排住房,且在本市市区无自有住房(即名下无房产且5年内无房产交易记录)。

4.经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认定的其他“高精尖缺”人才可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申报。

四、申报方式

请有租住意向的用人单位认真组织本单位符合申报条件且有租住意愿的人才填写相关附件,盖章确认后,将有关材料统一汇总并上报至连云港市人才服务中心。具体申报材料如下:

(一)电子版材料

1.连云港市市级人才公寓申报花名册(附件一);

2.连云港市市级人才公寓申请家庭信息及审核情况汇总表(附件二);

(二)纸质版材料

1.连云港市市级人才公寓申请审批表(附件三);(一式两份、正反面打印且加盖单位公章。非正反面打印者一律拒收

2.参保证明;

3.身份证复印件;

4.劳动合同(聘用合同)复印件;

5.结婚证复印件(仅已婚的申报人员提供);

6.学历证明(学信网下载带二维码的学历学位认证表)或职称证书复印件;(以哪一项作为申报条件就提供哪一项。)

7.户籍证明复印件;(本市市区户口需提供户口簿或常住人口登记表复印件,非本市市区户口需提供户口簿和江苏省居住证复印件)

五、申报要求

1.各附件填写要求详见压缩包内填报指南(附件四)。电子版材料请单位集体打包发送至本文联系邮箱

2.报送纸质材料时,请将所有纸质材料按通知中要求的顺序装订好(一人一份材料),并按电子版花名册顺序排好,其中一份申请审批表(附件三)不需要装订。届时,请一并携带相关材料原件以备查

六、其他事项

1.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并严格做好申报材料初审把关工作认真核实其学历、住房等相关情况。待资料正式提交后,不符合申报资质的人员将清退发生此类问题较多的用人单位,今后将限制申报市级人才公寓。

2.为合理统筹安排公寓房源,本次申报结束后将根据相关规定择优安排入住;

3.申报截止日期为2018年119日下午17:00。

4.纸质材料报送地址:港城110对面人社局304室。

七、联系方式

人:王苏杨、董婷婷

联系电话:0518-85812235

电子邮箱:rcfwzx@126.com

 附件:1540795162078.rar



连云港市人才服务中心

                              2018年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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