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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支队:我市部分道路机动车违停实行严管

  • 时间:2020-11-07 15:56:27
  • 来源:连云港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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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有效规范道路通行秩序,解决机动车乱停乱放、群众出行不便等问题,切实保障道路畅通和群众出行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等法律法规,决定对我市部分道路机动车违停实行严管。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违停严管路段:大港路(新光路至碱厂生活区路口段)、平山路(东方大道至大港路段)、新光路(港城大道至小庵路段、经十七路至中云台大道段)、溪云山路(大港西路至阅海路段)。

二、机动车在上述路段内违法停放的,将按照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和禁止标线指示,依法处以罚款100元、记3分。

三、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通告。


连云港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0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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