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局:我市划分市区声环境质量功能区
近日,连云港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市区声环境质量功能区划分规定(2021年修订版)的通知。
市区声环境质量功能区划分为四类,各类功能区声环境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中相应类别的标准。
“昼间”是指6:00至22:00之间的时段;“夜间”是指22:00至次日6:00之间的时段。
连云港市中心城区声环境质量功能区划图
其中,中心城区1类区(居住、文教区)声环境功能区范围如下:
以居民住宅、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设计、行政办公为主要功能,需要保持安静的区域。执行1类声环境质量标准。包括的区域有:
1.幸福路—朝阳路—镇海路—新建路—江化路—东风路—云台山景区(锦屏山部分)南边界—盐河路—梧桐路—通灌路—红砂路—瀛洲路—烧香河—长深高速市区段—迎宾大道—烧香河—妇联河—朱麻引水河—连霍高速市区段—松花江路—港城大道—郁林路—东盐河—文昌路—巨龙路—海连路—龙河路—朝阳路—盐河路—大庆路—幸福路围成的区域范围内(除云台农场工业园范围),该区域面积220.86平方公里。
2.中山路—五羊路—云宿路—海滨大道—云台山景区(后云台山部分)东边界—中山路围成的区域范围内,该区域面积55.79平方公里。
3.临洪大道—海滨大道—海岸线—青口河—G228—宋庄立交连接线—长深高速市区段—蔷薇河—东站引河—临洪大道围成的区域范围内,该区域面积56.55平方公里。
4.青口河—祝其路—振海路—华中路—青口河围成的区域范围内,该区域面积1.92平方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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